天然呆没有推辞,点了点头就钻进了帐篷里,我觉得无聊,便扣下了他的平板,打开里面的单机小游戏玩起来,这小子智力超群,从最开始的汽车都不认识,到现在各种高科技都玩透了。
我足足打了一个多小时的游戏,低着头半天,便觉得脖子有些酸痛,关了平板打算起身活动活动之际,一抬头,便猛地看远处隐约传来一点儿灯光,灯光是突然出现的,像是手电筒的光芒,并且还在朝着我们靠近。
大半夜的,还有谁会在山间活动?
我眯着眼看了半晌,只见那灯光越来越近,须臾,黑暗中走出一队人马来,四男一女,背着黑色的装备包,为首的似乎是那个女人,扎着马尾,神情冷峻,隔着火光,打着手电筒和我遥遥对视。
这帮人一看就不是山下的村名,再看来厚厚的装备包以及那种略有些凶悍的神情,我心说只怕来者不善。他们显然没有要跟我们打交道的打算,很快,又转移方向走了,看样子是要连夜赶路,也不知去什么地方。
这伙人很快就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正当我满头雾水,思索着这些人是干嘛的时,一转身却发现天然呆和谭刃都醒了,悄无声息的站在我身后,一起眺望着那帮走远的人。
我吓了一跳:“老板,你们出来能不能有点儿动静,人吓人,吓死人啊。”
谭刃理都没理我,盯着那帮人消失的位置,说道:“是干什么的。”
我道:“不知道,也没说话,不过挺凶悍的,领头的是个女人,看起来很不简单。”
谭刃抿了抿唇,道:“这么多人,应该不是偷猎的,难道……”他皱了皱眉,最终没说什么,便又钻进帐篷睡了,自此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我们早早起床赶路,由于夜间雾气大,所以昨晚那帮人的脚印很清晰的留了下来,走了一阵子我惊愕的发现,他们的行进路线,似乎跟我们是相同的,也是往万陵坑的位置而去。
我大惊,结合这周围的环境情况一琢磨,顿时对那帮人的身份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老板,他们会不会是盗墓的。“谭刃微微点头,表示这个可能性非常大,这深山老林里,一般只会有四种人来,一户外探险的,但之前那帮人的气势和神态明显和户外扯不上关系;二是偷猎的,但偷猎的一般人不会这么多;三是一些采山珍的,山里很多野生的美味,无法人工培育,一些采山珍的人进山忙活大半个月,再运到城里的高档酒楼售卖。四就是盗墓或盗宝的人了,这地方有没有宝贝我不知道,但那万陵坑却有的是古墓,如此一来,那帮人的身份便几乎可以确定了。
“怎么这么多盗墓的?”柯仙姑之前提过,以前她们那边没有盗墓的,就最近半年时间,经常有些背着装备的外人进山,还总是打听万陵坑的事情,一看就是盗墓的。
但村里都是老人,不轻易招惹是非,再加上那帮人似乎也没惹出过什么事,所以也就没人报警。
我想起那帮人凶悍的神情和一声的戾气,不由道:“你算出周哥会有人祸,不会就被应在这帮人身上吧?”
谭刃微微摇头表示不确定,但还是催促我们加快速度。
中午时分,我们走进了一片深谷之中,根据那张鬼画符的地图描绘,这条深谷是两山间的山沟,只是由于两边的山形落差很大,因此看起来更像是裂开的峡谷,穿过这条峡谷,就可以进入万陵坑。
这峡谷两侧全是陡峭的石壁,其上生长着各种灌木,皆是从石缝里谋生的。夏季正是蛇的活动期,时不时就能看到灌木上盘褐色的大蛇,懒懒的在树上晒太阳。
一路前去,没多久,我们便在地上发现了一些食物的包装袋,还有些蚂蚁在搬运包装袋里的碎渣,看样子,应该是昨天那帮人留下的。
想起那帮人一身难以遮掩的戾气,我们都有些急,也不敢耽误,吃东西都是边走边吃,一路往前赶。
下午时分,山谷到了尽头,尽头处是一片一人多高的蒿草地,明显有人走过的痕迹,已经被压出了一条路,蒿草将前方的路遮挡的严严实实的,草间蚊蝇飞舞,昆虫密布,一走进去,浑身都毛森森的。
第402章 泥地(为联赛票满五百加更)
这会儿正是日落时分,光线逐渐变得暗淡,眼前的蒿草地绵延而去,也不知有多大面积,日头一落,蚊蝇更是满天飞,让人连开口说话都不能,一张口,蚊子就直接飞嘴里去了。
所幸谭刃戴了口罩,给我们一人发了一个,到也不阻碍交谈。
天然呆走在第一个,拿镰刀给我们开道,我走在第二个,谭刃走在最后面,根据他推算的结果显示,周玄业两人目前还是安好的,落了个惊门,有惊无险,因此我们三人到也不着急。
约莫十多分钟后,我们才走出了这片蒿草地,却见草地前方,是一片浅水洼,水洼里地势低,布满了烂泥,期间更是蚊虫、蚂蝗、蛤蟆到处都是。我四下里看了看,发现这片烂泥地非常大,还真不知道从哪边儿能绕过去。
而正对着的前方,有一道非常深的脚印,很显然是之前那四男一女,心理素质也真够强大的,既然直接蹚着烂泥水过去了。
谭刃沉默不语,眯着眼眺望片刻,抬脚便往前走。他的洁癖只针对人体接触,至于其余方面,还真是不讲究,甚至怪恶心的。我看着他走在前面,浅水洼里还有一种细细小小的红色蛆虫,应该是某种蚊蝇的幼虫,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
谭刃这一脚才进去,鞋里灌了泥水自不必说,光是那蛆虫和蚂蝗,看的人就够糟心的。
天然呆连雪鬼肉那么恶心的东西都敢吃,更别说这些了,他就跟看不见那烂泥里的蛆虫和蚂蝗似的,弯腰紧了紧高帮登山靴,直接跟在了谭刃后面。
我看着烂泥地里那些扭动着的东西,只觉得头皮发麻,但也只能咬牙当做看不见,跟着紧了紧靴子,一咬牙硬着头皮就往前走了,整个过程根本不敢低头看,没办法,太恶心了,第一低头就能看见蛆虫,这也就罢了,关键是那些蚂蝗一类的东西,还顺着裤腿往上爬,搞的我时不时就得用匕首去刷,刷到最后,我几乎都麻木了。
索性这片烂泥地,土质还不算太软,人踩上去不会完全陷下去,再加上有那帮先头部队开道,我们也没遇到麻烦。
很快,这烂泥地变到了尽头,尽头处是一片儿布满苔类植物的软泥岸,绿油油一片,上面有一些浅浅的脚印。
在这种时候,没有什么比上岸更让人激动的事了,我不自觉地便加快了脚步,烂泥地里走起来本来就困难,这一急,却似乎泥巴里有什么东西,将我绊了一下。
这一绊,我整个人就仰面朝下,直接栽倒了烂泥里。
栽下去的瞬间,我二话不说,双手一撑,就直接爬了起来,紧接着立刻用手抹脸,去刷脸上的烂泥。我虽然看不见,但我知道自己现在绝对是相当狼狈的,甚至我可以感觉到,覆在我脸上的那些臭泥里,还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情急之下我顺手往前一抓,抓住了天然呆的衣服,旋即二话不说,用他的干净衣服来抹脸,做完这一切,我才来得及用一句我操来表达自己愤怒的心情。
那种一脸摔进布满蛆虫和蚂蝗的烂泥坑的体验,绝对让人永生难忘,以至于我刚才那一瞬间什么都反应不过来,只顾着处理身上的东西了。
这会儿才干净了脸,睁开眼一看,天然呆低着头盯着他自己那片衣角,旋即看了我一眼,我看不出他是什么意思,但那眼神让我觉得心虚。
一边处理衣服前面的烂泥,我一边解释:“阿呆啊,我不是故意的,你也看到了,我衣服上全是你,所以只能用你的衣服擦了。”
他还是沉默的盯着我,最后我妥协:“等回去之后,我赔你十件行不行?”天然呆这才收回了目光,慢吞吞的用匕首去刮自己衣服上的烂泥和虫子。我突然有些伤感,在雪山里多么淳朴的一个人,现在就如同那歪脖子树一样,似乎朝着一个不太笔直的方向去了。
这种你想让儿子成为生物科学家,结果他长大后去研究动物大粪的复杂心情,一般人是不会理解的。
最前面的谭刃自然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施展毒舌技能的机会,他皱了皱眉,鄙夷的看了我一眼,声音十分不悦:“废物。”
这两个字我都快听出茧子了,在谭龟毛的心里,除了他师弟周玄业以及他暗恋的林回雪以外,几乎所有人都是废物。
我掏了掏耳朵,懒得争辩,道:“不能怪我,这你把下面好像有根树桩子,绊倒我了。”
谭刃挑了挑眉,不咸不淡的说道:“我也从那里走过,我怎么没踩到树桩子。”
我道:“那是你腿短。”
谭刃目光猛地一缩,用一种有种你再说一次的目光看着我,算了,和老板作对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我缩了缩脖子,赔笑道:“我短,我短。”你长,你长,你他妈的浑身上下,除了老二,哪里都长行了吧!我在心里恶毒的加了这一句诅咒。
想当初,我是一个多么友善而崇尚和平的人。
究竟是什么改变了我?大概是这个操蛋的世界以及那个到处都是神经病的事务所吧。跟着一个精神分裂的老板和自恋洁癖的龟毛,外加一个无耻下流不要脸的女色狼,我觉得能保持自己的大方向不歪,已经很难得了。
想到此处,我觉得天然呆未来的成长方向,似乎更加的岌岌可危。算了,他本来就已经自闭外加交流障碍了,还能歪到哪里去。
一边无聊的瞎琢磨,我打算继续往前走,但这一动脚却发现,绊倒我的那个东西,竟然没有了。
刚才那一瞬间的触感硬邦邦的,我几乎可以肯定,下面有树桩子一类的东西,怎么我这一摔,树桩子就不见了?但紧接着我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这周围都是一片蒿草地,各种各样挨挨挤挤的杂草,侵占了营养,使得树木没有生长空间,因此这一片,除了偶尔可见的小灌木外,根本连棵稍微大点儿的树都没有。
既然如此,那这烂泥下面的木桩子哪儿来的?
好奇心起,我下意识的把脚踩深了一些,却依旧没有探到刚才绊倒我的木桩子。
我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它总不至于会跑吧?
谭刃见我愣在原处没动,不由得相当火大,黑着脸道:“苏天顾,你来就是为了来拖后腿的?”我刚想喊冤枉,突然间,我后退的地方便猛然撞上来一个硬硬的东西。
那东西在泥巴里,而且是自己撞上来的,因此我吓了一跳,整个人猛地往前窜了一步,带出了很多烂泥。
“下面有东西,会动。”那触感,像是树木桩子,非常硬,但木桩子又怎么会动呢?如果说是动物,有什么动物,会把自己埋在烂泥里?
我想到了鳄鱼,鳄鱼偶尔会洗泥巴浴,外壳也很坚硬,身体长长的,还真和现在的情况有些类似,但问题是,这个地理位置上,没有生存鳄鱼这种玩意儿啊!
我刚说完,突然便觉得腿上一紧,陷在泥中的小腿,竟然像是被一只人手给抓住了,下一秒,那只人手就拽着我猛然往下拉。这烂泥地本就软,这一拉,我整个儿大腿顿时都陷下去了。
我操,这烂泥里怎么会有人!
这诡异的情况,要是普通人,估计都得给吓懵了,但我现在也算是被锻炼出来了,心里虽然一连串的我操,但手上的动作却并不慢,在这瞬间,为了防止整个人被拉进烂泥里,我右手顺势就抱住了天然呆的大腿,借着这股力道使劲儿往上爬,与此同时,左手凭感觉往烂泥中刺,朝着抓着我腿的那只酷似人手的东西砍过去。
这种危机时刻,也就忘了蚂蝗蛆虫那些玩意儿了。
天然呆被我这么一借力,他的腿都跟着往下陷了。但这小子呆归呆,身手却不是吹的,这一瞬间,他另一只没被我抱住的大腿猛地一张,固定住了自己的身形,紧接着右手一捞腰间的镰刀,眼疾手快,猛地将镰刀顺着我匕首插下去的位置划了过去。
幸亏这小子智商高,时间虽然短,但根据我的身形和动作,很精确的判断出了我那双陷在泥里的腿所处的位置,否则他要是随便一划拉,我这双腿没准儿就被他砍为两截了。
天然呆的镰刀一扫过,我就感觉到那股拽我的大力消失了,但掐着我小腿的那种触感却还在。我估摸着是什么动物的爪子被天然呆给砍断了,趁此机会猛地借力拔出腿来,谭刃也走到了旁边搭了一把手。
这时,我整个人身上几乎都是烂泥,泥里还有些生物在蠕动,而我的左小腿上,则有一节断裂的东西,死死抓着我的腿,虽然那玩意儿被淤泥包裹,但那形状,却赫然和人手极其相似。
我愣了一下,立刻去扒拉腿上的东西,也顾不得身上的虫子了。
第403章 绿毛
这一扒拉,我立即发现触感不对,这玩意儿外表虽然裹了一层泥,但实际上却是毛茸茸的,刷干净表面的泥一看,赫然是一只长满了长毛的人手,只是看不清是什么毛色而已。
谭刃一见这手,顿时露出吃惊之色,道:“这下面有毛尸。”他用的是肯定句,紧接着,便迅速示意我们上岸,如果这烂泥下真的躲着毛尸,它可不会因为断了一只手就失去攻击能力。
由于这只手将我的小腿抓的很紧,因此一时间我也没能将它给弄下来,便任由它吊在腿上,整个人跟着谭刃跑,决定先出了着烂泥坑上岸再说。
果然,那泥里的东西没有善罢甘休,只不过它这次没有来偷袭我,而是去偷袭天然呆,它这简直是送死。毛尸这东西,遇上了,你手里就算有枪都没有,它本来就力大无穷,又不是活人,枪子打上去一个洞而已,只要没有打中喉咙气管,就根本没用。
但天然呆手里的镰刀,却对可以说是毛尸的可行之一了,我甚至在想,假若遇到金刚不坏的紫毛,这镰刀能不能把紫毛的脑袋削下来。
此刻,我只觉得脚下的烂泥微微有些翻滚,下一刻,前方就隔了两三步左右的天然呆,腿便突然往下陷了一下,紧接着,他整个人反应很快,顺手就一镰刀削了下去,镰刀出土时带出了一连串泥浆,除此外就别无异动。
紧接着,天然呆便伸手去泥里打捞,捞上来了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定眼一瞧,赫然是颗毛茸茸的人头。那人头砍的有些弯,从左脖子一直划拉到右边,因此带出来右边的大半个肩膀,毛茸茸的,滴滴答答往下淌泥水,看着别提有多渗人了。
我们三两步上了岸,天然呆在满是死人的地方待了不知多少年,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将这人头往旁边一放,便自顾收拾身上的烂泥了。
“这洼地下面,怎么会有具毛尸?”我觉得奇怪,虽然我知道老尸打洞的说法,但毛尸也知道应该钻干洞,没听说有老尸喜欢往烂泥里钻的啊。
谭刃看了看天色,说现在日头还没有完全落下,所以那毛尸才躲在泥中不敢出来,我们要是晚上日落时过这水洼,恐怕就没现在这么简单了。至于这毛尸为什么会在水洼烂泥中,谭刃也是不得而知。不过为了确认这毛尸的等级,他戴着手套,拧着那颗头到浅水坑边洗,不一会儿就洗出来了,竟然是个绿毛!
毛尸一般分为白毛、黑毛、绿毛、紫毛、红毛、旱魃、魁拔,白毛黑毛是最常见的,绿毛以上就很少见了,不过自从我加入事务所后,我发现自己见过的毛尸还是挺多的,绿毛和紫毛在滇缅都见过,甚至非常非常罕见和恐怖的红毛也因为那沈兰和黄耀祖的关系见过一次。
但事实上,遇到这些东西的几率其实是非常小的,如果是白毛或黑毛,我完全不会意外,但我没想到竟然是个有毒的绿毛。
绿毛身上都是有剧毒的,便是被它碰上肉,也会中毒,如果被它划拉出伤口,或者是咬上一口,那就更不用说了。
我吓了一跳,忙去看那只还扣在我腿上的手,按理说毛尸有尖锐的指甲,它这么一扣,怎么着也得给我扎出血来,但这会儿仔细一看,我才发现,这绿毛的手,竟然是断的。
不是被天然呆砍断的,而是它的手指部位,似乎原本就受过伤,像是被什么炸过一样,毛尸标准的长指甲没有了,只有几个烂兮兮的手指头死死的扣着我,也因为如此,所以隔着户外裤,我的皮肤和它并没有直接接触。
谭刃清晰人头时,是戴着手套的,因此也没事,而天然呆却是什么防护也没有做,这会儿得知它是个绿毛,我赶紧去查看天然呆的情况。
这小子还兀自不明,站在原地显得很沉稳,然而我扒开他刚才提尸头的手一看,才发现他整个手掌都青了,并且青的非常显眼,青色一路向上,走到了他的手臂上。
天然呆眼中有些讶异,盯着自己的手,显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与此同时,我听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嘴唇也有些发紫,我惊了,道:“老板,他中绿毛的尸毒了,怎么办!”这小子在雪山里活了不知多少年,一直都好好的,这要下山三个月就被毒死了,我怎么对得起他妈临死前的嘱托。
那么个惊天动地的大美人儿,为了天然呆慨然赴死,就是为了给儿子一个新的人生,如果这新的人生就这么短短的结束,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那颗被称为良心的东西,所以这下子我是真的急红眼了。
周玄业说过,但凡是毛尸,都携带尸毒,被一般的毛尸所伤,只要及时救治,拔出尸毒很简单,方法也很多,家喻户晓的就是泡糯米浴。
但绿尸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种,它所携带的尸毒非常邪门,被咬一口或者被划拉一下,几乎是必死,毒发很快;如果只是接触的话,毒性虽然发作的不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样会致命,而且会很痛苦,据说跟体质不同,反应也会不同,有些人会全身溃烂,有些人会得鬼抓皮,浑身一层层得掉皮,最后血肉模糊,有些血管会爆裂,千奇百怪,不一而足。
天然呆没有被绿毛伤到,但他赤手拎着尸头,显然已经中招了,只这片刻后,整个人浑身的皮肤几乎都透着一种诡异的青色。
他一直笔挺的身形,也在这一刻开始摇摇摆摆起来,根本站不稳,我连忙扶着人坐下。
谭刃将那头往烂泥中一扔,喝道:“快,放你的血给他。”
我猛地一拍额头,我操,真是一急就乱,我怎么把这茬儿给忘了,我还有血啊,老子现在可是金肌玉骨,吃我一口肉返老还童,堪比唐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