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4章

    银库有几间,有两间装着古董字画,还有不用的大家具,装银子的只有一间。
    曹家的现银不多,有的在南边魏信处,有的在曹方那边周转曹家其他的零散生意。
    初瑜的俸银是入内库,不进总库房的。曹寅父子两个的俸禄,都不够府上的开销,还得每年庄子的银子用来补窟窿。
    待韩江氏使人送来的银子,清点完毕,入了库房,这银库才有点名副其实。
    韩江氏看在眼里,颇为唏嘘。没想到曹家这么大的门面,就这点家底。
    早年在江宁时,曾听说过曹家豪富,还有说曹寅贪墨的,如今看来,传言不可信。
    对于曹寅,韩江氏只是到曹家时,无意遇过一遭,跟曹颙却是打了数次交道的。
    龙生龙,凤生凤,若是曹寅真是贪鄙之人,曹颙还能好到哪儿去?
    由父看子,由子也能看父。
    若是曹颙真是贪婪之人,当年在江宁就不会以公平合作地方式同自己个儿借贷。
    换做其他人,许是还会顾及程家的背景。
    曹家当年的江南,权势滔天。别说韩江氏是程家支系的外甥女,就算她是程家嫡支的千金小姐,若是曹家使人上门说上一声,程家怕是巴不得将闺女送上门去。
    在京城也是,以曹家的身份的位,根本就不用与人合伙,还不是看了她叔叔的面子?
    这以后因韩江氏的过失,引出事事非非来,曹颙那边也只是诚信告诫,并没有将韩江氏当成下人般训斥谩骂。
    韩江氏不是傻子,自是晓得自己的过失,才这般迫不及待的想要补救。
    韩江氏见紫晶叫人将这两万八千两银子单独放置,道:“姑娘不必如此,等到中秋做账时,我将这一份刨出去就是。不用再分一次。这几日是过节的缘故,所以每日比平素多卖出不少银子。过了这阵子,银子会少些,应该也比平素的多。若是姑娘方便,就每月月末送来一次。”
    紫晶笑着说道:“韩奶奶误会了,不是因想着两家分账之事。是当初大爷就交代的,这稻香村的买卖,是大奶奶出的本钱,赚出银子来,也是给大奶奶做私房,做花粉银子,不入公账的。奶奶要送银子尽管送,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这送银子还会有人挑不成?”
    虽说关于铺子的生意,之前都是初瑜出面,但是韩江氏只当是曹颙守礼,注重男女大防,才让妻子跟自己打交道。
    没想到原来这生意是郡主的私房不假,韩江氏心里,不晓得是羡慕,还是别的……
    第0668章 节前
    热河这边,黑饽饽的事儿,终告一段落。
    曹寅还不忘跟儿子说一句,道:“下回叫人往里掺些白面,许是就能好克化些。”
    虽说对于这个麦麸子,曹颙实是没食欲,但是却想着是不是也在家里的日常饮食中,参些杂粮。孩子们营养均衡些,曹寅与李氏吃着也有利于养生。
    只是不能挑这最便宜的东西,那样的话不是补营养,是在遭罪。
    明儿就是端午,李氏这边已经吩咐厨房包粽子。因宝雅节后就要回科尔沁,所以初瑜跟婆婆商量后,就使人接宝雅母子到这边过节。
    被宝雅抱过去三日的天慧,也回来了。听到母亲的动静,天慧便摸索着过去,拉着初瑜的衣襟不肯再撒手。
    宝雅笑着对初瑜说道:“可想你呢。就算你今儿不使人请我,我也得过来了。哄了三日,今儿早起说什么也要找‘妈妈’,怎么哄也不行。”
    出嫁的宗室格格,没有朝廷的旨意,是不能回京的。就算跟宗人府与理藩院报备,得到朝廷的许可,回京也都有规矩与期限限制。
    父母亲丧事,或者儿子袭爵、女儿指婚送嫁,只有赶上这样的机会,宗室格格们才能回京。
    除此之外,想同亲人见面的话,就要趁着圣驾巡幸塞外的机会,随同丈夫或者儿子来朝时,才能见上一面。
    初瑜要随着丈夫,就算往后赶上随扈的机会,也不晓得是何年何月。
    上次在京城作别,初瑜还是新妇,宝雅还在闺阁待嫁。这一晃眼的功夫,已经是绿叶成荫子满枝。
    “真要熬到阿尔斯楞成年才能回京么?”初瑜不禁开口问道。
    “我倒是想求个特旨,回京城住半年去,只是无缘无故的,哪儿那么容易呢?怕是请旨的折子送到宗人府,就要引得一顿申斥,而后派出两个嬷嬷来‘教导’我规矩了。”宝雅苦笑着说道。
    听了这些,初瑜也不禁伤感。
    她的同胞妹妹,淳王府的二格格也指婚塞外,因赶上男方遇到白喜事,婚事还耽搁着。往后同宝雅一般无二,都要为了满蒙联姻活着,为了爱新觉罗家女儿的责任活着。
    若不是她得以嫁到曹家,那未必能过得比宝雅好。宝雅是爽朗的性子,又心性豁达。
    宝雅见勾得初瑜难受,自己甩了甩头,笑着说道:“又不是生离死别,瞧瞧咱们大过节的做什么?曹颙二十出头,就升到内务府总管的缺上,这回总算能稳当几年吧?如此一来,往后少不得随扈伴驾的机会。到时候,我若是抽空,再来热河,咱们还在一处。要不是这次那边府里不太平,我还真想你们阖家到科尔沁做客呢。这进了五月,真是满甸子的野花,瞅着如同在话中一般。”
    说到最后,宝雅已经是眼睛发亮:“骑马在草甸子上,马蹄边就能惊起野兔。草原上的野兔,同咱们在京里见过的兔子不一样,多是灰色的,看着不肥,耳朵长长的,有条细细长长的尾巴。尾巴尖上有一撮毛,能用来制笔。这野兔跑的虽快,但是要是两、三个人一起追它,也能追得上。有次我淘气,见了这兔子,便下马来追。对了,这兔子在马上是不好追的。因为它会拐弯,你将追到它了,它就拐弯掉头,可好玩了。我带着两个奴才,在草甸子追了小半个时辰。后来还是有个奴才聪明,脱下身上的马甲一扔,就将那兔子盖住了。我近前一看,可怜见的,这兔儿都累吐血了,小眼睛滚滚的,瞧着让人不落忍,我就使人将它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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