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是她追击劫匪时,飙升的肾上腺素暂时屏蔽了痛觉。此刻,当这些激素逐渐随着时间被代谢掉时,她的痛觉才缓慢地回归身体。
可就算疼得龇牙咧嘴,眼角泪花都沁出来了,樊甜恬却硬是咬着牙,把过要来替她处理伤口医护人员,全部推搡走:“先去救伤员,伤员要紧,我被子弹擦了一下而已。”
由于樊甜恬坚持不肯占用现场的医疗资源,宋冥只能打车陪她到很远的地方,去没有接收本案伤员的医院治疗。
樊甜恬受的这伤,说重也不重。
这伤口确实是被子弹划了一下,只是稍深了些,免不了要缝针。
缝完后像趴了条蜈蚣在上头。
丑丑的,很难看。
樊甜恬嫌弃这条伤疤,术后第一时间就拉过长袖,往伤疤上盖。布料摩擦过新鲜的伤口,带起一阵轻微的刺痛,她没忍住,“嘶”地抽了口气。
“这个伤口很丑吧?虽然在进警队时,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现在还是有点难以接受。”樊甜恬宁愿忍痛,也不愿揭开袖子:“以前总觉得受了伤没什么,伤痕越多越光荣,现在真受了一次,才发现这么疼。”
她刚才表现得太过英勇,以至于宋冥差点忘了,她还是个新人。
怕疼,怕伤,怕死都是正常的。
但凡是人都怕。
宋冥把带血的纱布扔进垃圾桶:“既然怕,为什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
“我最早的时候,也没想过当警/察。”樊甜恬想了想,突然一笑:“那时想的是当模特,当明星,光鲜亮丽地站在台上,从头到脚一个瑕疵都没有。”
小时候的她恐怕想不到,她未来会成为警/察。
全身上下没瑕疵是不可能了,这个职业高危嘛,身上难免有几块疤。
樊甜恬受了伤后,话格外多。大概是想努力地以话语,转移集中在痛觉上的注意力,宋冥没问,她自己也能往下说:“我以前总觉得,警/察都是男人才能当的,因为总是被教要叫‘警/察叔叔’,仿佛这个群体里没有其他性别。直到后来,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出了那起云程市附小袭击案……”
说到这起案子,樊甜恬顿了一下。
因为她突然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个事情。
“……你可能不知道这件事,因为这起案件几乎没有伤者,罪犯抓得很快。唯一受伤的是我们的保安,他因为跑得太急,崴了脚。”樊甜恬弯着唇角“咯咯”地笑:“当时罪犯被抓的时候,我们班同学都扒在窗子上看。一看才发现,抓住他的,居然是个厉害的‘警/察阿姨’。”
这是樊甜恬第一次知道,女生也能从警。
“我当时很崇拜她,每周都给她写信寄到警察局,她偶尔也给我回信。再然后,我在她的鼓舞下考进了警校,她的回信却突然断了……”樊甜恬脸上的笑容,越说越淡,仿佛随手一抹就能抹去:
“我去打听才知道,她已经殉职。”
曾经英勇制服坏人的阿姨,变成了相框里一张四四方方的黑白遗像。
樊甜恬去参加了她的葬礼,也在她的遗像前献了花,但仍迟迟难以接受她的离去:“她殉职的具体原因没人说,大概内情不方便透露,我就没问了。”
“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宋冥安慰。
等让她殉职的那起案件,过了保密期以后,她或许有机会以英雄的身份,回归大众的视野。
那是她应得的荣耀。
“如果她泉下有知,知道你当了警/察,今天还抓了劫匪,从刀下救了个孩子,一定会很欣慰的。”宋冥摸摸樊甜恬的头发,轻声说
两人的手机同时震了一下。
是刑侦队的群消息。
樊甜恬用没受伤的左手,艰难地解锁手机,往群里瞥了一眼:“齐队他回来了。”
宋冥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从劫匪设下诱饵的那个村落到云程市,大概至少也得有一百六十公里,驱车回来,最少需要两个小时。但从齐昭海看到未接来电时,并给她回复信息的时间,到现在只过了一小时多一些。
那么遥远的路程,却仅用这么短的时间,只有一个可能——
齐昭海是加急赶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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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昭海的赶回,并没能改变什么。
尽管他们已经竭尽所能地,以最快速度赶到遇劫的银行,并对伤者采取了紧急救援,但绝大多数受害者因为伤势过重,都没有挺过这个冬夜——
除了那个获救的小孩。
他是唯一的幸存者,和当年的宋冥一样。
医院里,死者亲属的哀哭声呜呜咽咽地响了半宿,不绝于耳。宋冥听说,齐昭海一个人把所有的责任担了下来,从局长办公室里出来之后,便把自己关进了审讯室,跟那个被抓的劫匪死磕。
宋冥第二天去市局时,齐昭海还没出来。
“他这样子多久了?”宋冥问。
“没数过,但恐怕得有十几个小时了。”被她拦截的石延默数了一下,跟她告状:“老大昨天傍晚回来后,就一声不吭地进里头去了。你说他是用疲劳战法熬嫌疑人吧,跟他搭档审讯的警员都换两三波了,愣是没见他出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