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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慕之宾 第11节

    若说当今的朝堂之上,有什么人能称之为真正的德高望重,甚至能让无论太上皇还是景璘的人都会卖面子的,那便是赵王无疑了。
    赵王名景奕,是先帝同母的弟弟,排行第三。
    先帝在时,赵王深得先帝信任,很早就委以重任,做过光禄卿和左卫大将军,执掌京城警卫,随先帝出入。在任之时,颇得拥戴。
    不过先帝兵败的前两年,赵王生了一场重病,到封邑养病去了。先帝被俘之后,朝廷群龙无首,进而引发诸皇子作乱。危如累卵之计,赵王召集一支兵马赶回京中,护着百官和玉玺等重器离开京城,凭借封地的高城深池据守抵御,保住了大半个朝廷。
    在齐王平乱入京之后,赵王又将百官带回,与耿清一道,拥立齐王为新君。
    如此丰功伟绩,赵王却丝毫不计名利,功成身退,继续养病。直到景璘继位,在他的一再请求之下,赵王才勉强答应出任宗正寺卿。不过这两年来,赵王因得身体不好,大多日子告假在家,宗正寺的事务全交由少卿处置。
    大约因为这淡泊名利的做派十分符合世人胃口,赵王的名望一向很高。
    这两年来,朝中群臣因为站队而起的大小争端不断,实在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便会有人请赵王出面调解,平息事态。
    也是因得有了赵王,这两年,景璘和太上皇才能够维持那斗而不破的和平。
    换句话说,景璘能够在太上皇的淫威之下安安稳稳待着,甚至在夹缝之中一步一步将自己的势力经营起来,与赵王的暗中回护脱不开干系。
    在我看来,这赵王确实是个不可小觑之人。
    他每次出现的时机都如此合适,正如现在。
    能做到这样的,只能是一只老狐狸。
    正说话间,内侍禀报,说太上皇和赵王到了。
    殿上的气氛随即为之一变,乐声中,原本那窸窸窣窣的交谈之声也消弭无形,每个人都望向了殿外。
    太上皇换了一身常服,无论腰上的九环带还是脚上的六合靴,或是衣袍上的天子纹饰,都与景璘是一样规制。
    不过因得他的身量比景璘高一些,这些衣裳在他身上被衬得气势更足。
    当那身影踏入殿内的时候,我发现景璘微微地把身体又挺直了些。
    那步伐不紧不慢,我看着那张脸由远及近,渐渐清晰。
    先前在摘星楼,我站在一群人的后面,多少有些挡了视野。
    而现在,太上皇的面容一览无遗。
    修长而浓黑的剑眉,并不粗犷,却使得那过于漂亮的五官多了几分英气。纵然目光淡淡扫过,也总有一股无形的压迫,触人心魄。
    当然,我那些花痴旧友们管这叫四射的艳光。
    太后和帝后早已领着众人起身,迎上前去,向太上皇行礼。
    “众卿平身。”太上皇道,“朕方才与赵王对弈,沉浸兴中,一时忘了时辰,劳众卿久等。”
    他的嗓音颇沉厚有力,从容不迫,一向被拥趸们称道,说浑然悦耳,堪比钟磬。
    此话出来,身后的赵王忙道:“是臣在棋局上盘桓不决,忘乎所以,此事,臣之罪也。”
    太后露出得体的假笑,道:“上皇这是哪里话,我等亦刚刚到宴,何言误时。”
    一众宗室亦纷纷附和。
    赵王的年纪,大约只比太后大一些,四十多岁。
    虽然他一直称病不出,但他除了长得瘦一些,并无病恹恹的神气。相反,他面色红润,笑眯眯的,看上去精力充沛。
    这些人说话时,我与一众神色恭良的太监宫人们站在后面,目光绕过太上皇,瞥向他和赵王的身后。
    我发现那里还有一个年轻人,面容俊朗,身上服饰之品级,与赵王不相上下。
    正当我觉得此人面熟,又想不起来的时候,只听太后道:“这不是琅琊王?”
    那青年随即上前,向太后和景璘下拜,朗声道:“琅琊王珑,拜见圣上,拜见太后!”
    我恍然大悟。
    这是景璘的堂弟,太上皇的侄子,景珑。
    第二十五章 景珑
    景珑的父亲琅琊王,是先帝的二弟。
    琅琊王虽排行靠前,但母家低微,也并不受宠,封王之后,就一直待在封国里。
    不过与琅琊王相较,身为世子的景珑倒是很受先帝喜欢,不但让他留在了京城,还让他进了宫学,与皇子公主们一道受教。
    我记得,景珑比我小一岁,与我玩得不错,管我叫阿黛姊姊。不过没多少年,琅琊王去世,景珑继位成为新王,就离开京城回琅琊国去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而最近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关于他在鄂州剿灭匪患之事。
    “朕过来之时,恰闻内侍禀报,说琅琊王到了。”只听太上皇道,“朕便索性将他召来,与众卿共宴。”
    这话说得无比自然,仿佛太上皇自己才是这宫里的主人。
    这也是他第二次喧宾夺主。
    纵然看不到景璘的正脸,我也知道他脸上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有多难看。
    不过他显然知道轻重,上前一步,将景珑扶起。
    “朕记得上次见卿,还是随先帝东巡之时。”他将景珑扶起,道,“先帝曾夸你少年有为,将来必是宗室肱骨。今日看来,乃名符其实,朕躬甚慰。”
    景珑神色欣喜而恭敬,道:“臣身为宗室,为社稷驱驰,乃万死不辞!”
    二人并不陌生,在宫学的时候,景璘和景珑相处得很不错。
    不过今日景珑能站在这里,说起来,还是跟景璘和太上皇之间的争斗有关。
    与太上皇相较,景璘最落下风的就是兵权。天下之兵,名义上虽然都是景璘的,但无论是边境戍卫还是两京戍卫,担任将官之职的几乎都是太上皇的人。那么,景璘能动脑子的,便是各地的军府。
    两年来,景璘不断撬动军府的人事任免,将自己人塞进去,最大的成就,就在江南道。
    鄂州匪患一直有,经过两年前的动乱,变得更加猖獗。两年来,朝廷致力于恢复元气,不曾用兵。去年,一个叫蒯闻的匪首在鄂州装神弄鬼招揽信众,自号天王,在鄂州煽动民乱,烧毁了鄂州府。
    此事,震惊了朝廷,景璘在朝会时发了一通天子之怒。因得这事足够恶劣,故而景璘斥责原鄂州刺史剿匪不力并将其罢免之时,朝中阻力并不算大。
    关键之处,在于继任者的人选。
    景璘任命的新刺史,正是琅琊王景珑。
    景珑虽年轻,却因得将琅琊国治理得井井有条而广受赞誉。他曾经为先帝所器重,所以颇得景璘麾下一干旧臣的认可;而在当年太上皇起兵之时,景珑曾将库中一半钱粮捐出,并亲自率领三千琅琊子弟助太上皇平息叛乱,在太上皇这边也很有面子。
    所以将他推出来之后,两边的人都没有什么异议。
    不过也正因为他年轻,没有人期望他真能够有什么大作为,只要能将贼兵杀退,夺回鄂州,把朝廷的脸面捡一点回来就是大功一件。
    很是出乎意料,景珑到任之后,竟是雷厉风行。他先是整顿了鄂州军府,而后,凭借景璘赐下的旌节统筹周边诸州粮草和人马,进攻鄂州。两个月之后,景珑不但夺回了鄂州,还将那个自称天王的蒯闻捉拿,装在大车里游街,枭首示众。
    这让朝廷上下振奋不已,景璘也顺理成章地提拔景珑,将他调入京中,任命为左金吾卫大将军。
    由于景珑的功劳出色,此举可谓水到渠成,朝中也无人反对。
    多年不见,再度重逢,景珑已然从当年那胖胖矮矮的少年长成了身形挺拔的俊朗青年。
    尤其是那双眼睛,明亮有神,笑起来很是好看。
    太后在一旁,和气地对景珑道:“我昨日还念起了你,想着圣旨也下了不少日子了,怎总不见你来京赴任?”
    景珑道:“臣母亲自开春之后便一直抱恙,小病不断。臣未敢远行,只得在国中服侍母亲,待她好转方才到京赴任。幸好赶路及时,不曾误了太后寿辰。”
    太后微微颔首,慈祥地对赵王道:“琅琊王忠良纯孝,实为世人表率。”
    赵王答道:“太后所言甚是。”
    太后又露出感慨之色,道:“想当年,先帝还在时,常说宗室子弟之中唯琅琊王最为出色。若先帝还在,见得琅琊王今日之功,也不知如何高兴。”
    说着,她微微低头,用袖子点了点眼角。
    赵王忙道:“先帝在天之灵必是欣慰。”
    众人一番话,都围绕着景珑转。
    太上皇虽地位最尊,此时却似乎是个局外人,无从插话。
    我朝他那边微微抬眼,蓦地,发现他的目光正正扫来,似乎看着我。
    旁白的灯台似乎进了飞虫,烛火微微爆了一下。
    我收回目光,继续一脸恭良。
    众人寒暄一番,气氛和乐起来,倒果然有了几分家宴的样子。太后和景璘将太上皇迎到上首,与宾客各自入席。
    太后落座之时,我上前将她搀扶,引她坐下。
    赵王看到我,微笑道:“想来,这位便是宫中玉清观的玄真娘子。”
    众人目光随即纷纷投来,我随即念了声“无量寿福”,向赵王一礼:“贫道玄真,拜见赵王。”
    说来,因得赵王常年在封邑养病,我家与赵王来往不多。上次见到赵王的时候,我已经不记得是何年何月了。
    赵王颔首,向太后道:“听闻宫中玉清观自有了玄真娘子,道法灵验,真乃宫中之福。”
    这话倒不算言过其实。自从当年北戎将先帝放回,不少人都觉得那真是我出家的功劳,应了耿清所访的高人谶言。越是世事无常,人们越是爱听这样玄乎的故事。
    我知道,作为怪力乱神类传说的主角之一,我在民间算得名声大噪,比我那丞相女儿的身份唬人多了。
    赵王这等人精,自然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和太后的关系。见了我,他落落大方,既不装作不认识,也不半点不提我的俗家身份,果然懂事。
    太后微笑,道:“此言甚是。”
    上首之处,似有目光扫来。
    我只眼观鼻鼻观心,垂眸不见。握着拂尘,自觉地退到边上,与内侍宫人们站在一处。
    第二十六章 玉华宫
    众人虽各怀心思,但该有的体面还是不缺。
    今日毕竟是太后寿辰,众人先向太后贺寿,接着,向太上皇祝酒,说些接风的吉祥话。
    董裕显然终于抓住了机会,放下酒杯之后,感慨道:“今日毬场情势,可谓千钧一发,臣等见突厥人竟屡屡破门,揪心不已。幸上皇驾临,领天朝健儿一改颓败,大破突厥。臣等与百姓观之,无不心潮澎湃,欣喜涕零!上皇雄风,所向披靡,天下人有目共睹!我朝之福,社稷之福!”
    这话说得很是激动激昂,音调微微发颤,听着肉麻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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