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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唯一的Omega幼崽 第469节

    c大门外
    一辆车在那里停了良久,最终还是缓缓离开了原地。
    刚刚秦泽来送东西的时候,曹彻其实也在,他的车就停在不远的地方。
    他比黄跃他们观察的更仔细些,那个被从车里拿出来的蛋糕,除了附带有一盒一次性餐盘,并没有生日蜡烛在。
    秦家和秦氏现在正值新老两位掌舵者权责交替之际,原本应该无比忙碌的人,却还是能硬抽出来时间给在学校里的弟弟送衣服和蛋糕。
    车开出去没多久,曹彻的手机响了。
    他按下耳机。
    耳机里立刻传出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你小子现在在哪鬼混?”
    曹彻习惯了自家老头子这直来直去的说话风格:“正准备开车去鬼混。”
    “那你现在赶紧给我开车滚到公司,永利最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丢了好几个大单子。呼,现在不止你老子,好几家都在眼热。你大哥还有二姐那边人手不够用,你去帮忙。”
    “对了,你之前成天和赵彦川在一起,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我能知道什么啊,你不天天骂我一群狐朋狗友没正行嘛。”
    “老头子,咱们打个商量呗,以后别动不动跟我爆粗口。虽然纨绔二世祖是我的梦想,但这也是要有职业操守的,这中间的分寸很难的。你看赵彦川,他就跟我们混混而已,现在就翻车了。哪像你儿子我,行走江湖多年,你情我愿,愿打愿挨,从来不挨刀。”
    曹彻他爹不吃他这一套:“你这是个屁的理想。”
    “你小时候明明还写过作文,说你的梦想是要加入什么组织,你妈以为你不学好,还给你一顿揍。要不是看到作文后面,你说要行侠仗义,扶危济贫,当人人崇拜的大侠,她还打的停不下来手。”
    说完,电话那边的人又‘兴师问罪’:“对了,是不是你跟月月说什么故事了,她小姑娘家家的,现在也动不动在家里耍棍子,说什么要路见不平一声吼。”
    曹彻哼笑一声:“有吗?我怎么不记……”
    他嘴角那抹玩世不恭的笑慢慢放下,仔细回忆起,好像确实写过这么一篇作文。
    可惜后来他堂堂一初中生,好不容易逃课去了趟北琴小学,还被小学生白骗了五百块钱入伙费。因为太羞耻,他慢慢也就刻意不再关注这些事情。
    想到曾经的自己,他难得多问了句:“月月有没有说她要找谁入伙?我小时候,那诈骗组织可是有头儿的。”
    “这样吧,等我忙完了找那个头儿也聊聊。”
    曹彻老爹仔细回忆小孙女的话:“说是叫什么校园特工队,总指挥叫唐楸的。”
    “喂?”
    “曹彻?”
    “人呢?怎么不吭声了?”
    半晌。
    曹彻挂断了电话,把车停在了路边,神情有些怔然。
    成熟和幼稚的两种声音在他脑海中交替:
    我的理想就是当个纨绔二世祖,你情我愿,愿打愿挨,无所谓纠缠。
    我的理想……就是……就是……
    是当一个大侠!
    第442章
    曹家
    曹彻打开许久已经没进去过了的杂物间,开始在里面动作急促的翻动寻找起来。
    随手拿起一本高中笔记本,看了眼然后再扔掉。
    继续从那一摞书最上面拿起一本草稿本,依旧扔到身后。
    不是,这些都不是。
    一直到一本看起来年代更久远的日记本出现在曹彻的面前,被他仔细辨认后翻开。
    日记的日期跨度很大,有时候上一页还在几个月前,下一页的日记日期已经是半年后了。
    【三月十一日,晴
    我在学校门口发现了一条流浪狗,我把它带到了宠物医院,流浪狗的病被治好了,我把它送给了我们班的班长,因为她一直想要养一只小狗。
    好事+1】
    【九月二十五日,多云
    我今天和同学逛街的时候,看到三叔抱着一个孩子上车了,车里还有一个女的,她亲了三叔一口。我悄悄把这件事告诉了三婶。
    好事+1】
    【一月一日,晴
    朋友说要带我来见世面,我们去到了一个会所。我去上厕所的时候刚好遇见有喝醉的会所客人在为难服务员,我认识那个客人,是我爸的合作伙伴,所以上去给那个服务员求情,服务员不用再继续挨骂了。
    好事+1】
    曹彻席地而坐,翻看着这几篇日记,终于想起所谓‘好事+1’的含义。
    因为他在《我的理想》这篇作文里写过,只要做满二十件好事,他就去入伙。这也算是有底气了。
    曹彻有些不记得,他到底有没有做完这二十件好事。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做完了。
    然而实际上
    第十篇日记上写:
    【今天去游戏厅的时候,顺带扶老奶奶过马路。和朋友集合时晚了十分钟,没有抢到好的游戏机。
    好事+1】
    然后是过了足足一个月,才有的第十一篇日记:
    【今天本来是想组织同学给贫困生捐款,可是王鹏说今天他生日,我一定要到场。组织捐款挺麻烦的,如果我今天组织捐款的话,肯定来不及过去。算了,等明天再做吧。嗯……那明天我就不写日记了,今天先加上。
    好事+1】
    第十二篇,又是过了一个多月,他自己在日记里给自己辩解:
    【最近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王鹏他们几个怎么这段时间天天有事。周哥他们好像也知道我最近要做好事了,开趴的时候特意把一个侍应生叫了过来,跟我说那个侍应生家里很穷,只有一个病重的母亲,只要我在这里用零花钱办一张卡,就是帮他了。这里其实挺好玩的,还有游戏厅,我的零花钱攒攒,不是不能办一张。一举两得。
    好事+1】
    许是多年后回首再看,旁观者清,曹彻翻动着手中的日记本时,眼神复杂,只觉得自己当时的心理活动一览无遗。
    做好事多无聊啊。
    尤其有些事又复杂又无聊。
    就像他日记第一篇写的流浪小狗,他早就不记得自己救过什么流浪狗了。那个学生时期的班长也早已被他忘在脑后,只隐约记得,是个挺漂亮的小姑娘。
    可以曹彻现在的眼光仔细回忆,好像也挺普通的。
    那个小班长最开始还会和他交流小狗在她家的近况,慢慢的,也就不怎么和他说了。
    做好事的痕迹,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消弭的。就算现在那条流浪小狗还活着,估计都不一定还记得他。
    所以,做好事是真的很无聊,远比不上游戏厅、生日宴、篮球场、网吧、各种各样的朋友聚会有意思。
    第十八篇:
    【就差三件好事了,但其实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好人好事等着人来做。可能在我周围,有十七件好事让我做就已经不能再多了。没有事情做这应该不怪我吧。十七件也很多了。
    决定了,明天就去西琴!】
    曹彻放下自己的日记本,单手捂着脸,静默一会儿,忽然笑出声。
    原来,他不是因为去西琴,被人骗了钱,才从此心灰意冷,投身玩乐。
    原来人的记忆,也真的会骗人。
    他没有那么高尚,也没有怀志不遇。
    真正高尚的,另有其人。
    关于赵彦川的事情,最后还是被庞嘉齐他们听到了风声。
    其实傅洵从始至终也没有刻意隐瞒,只是他一向不多言,没人问他,他也就只专注自己手上的一些事情。
    一直到周廪感觉奇怪,主动问起傅洵,为什么傅氏和唐氏贸易会冷不丁的一起针对起了同一家公司。
    周廪问,傅洵说了。
    然后,炸锅了。
    “不是,这么重要的事,楸楸怎么没跟我提过?”庞嘉齐把拳头捏的咔咔响。
    傅洵只稍微想了两秒,给出答案:“他应该忘了。”
    “那楸楸为什么会主动跟你说?”元韬酸里酸气的。
    傅洵想到那晚手牵手来敲他卧室门的两个孩子:“他没跟我说。是傅湘和傅溯也听到了。”
    元韬酸了一圈,最后找人顶锅:“汤圆这小子,关键时候掉链子!”
    周廪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您寿宴当天可不是这么说汤圆的,感情用完就丢?
    赵桉听了好一会儿,一直低头摆弄自己的东西没开口。
    其实他很生气,还有些郁闷。
    赵彦川,这个名字一听就很难听。但是为什么他也姓赵?
    赵桉不嫌弃自己的姓,但对这一点真的很嫌弃。
    他忍不住开始低头思考: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人改姓?或者能不能通过科技手段,实现给人篡改和植入记忆?
    以现有的科技水平来说,挺难。
    得出这个结论后,赵桉更郁闷了。
    这样的郁闷,就连唐楸都在晚上和大家一起吃饭时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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