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请,这里就是专门寄放天牢死囚尸体的地方,中间那排左起第三个就是从宫里送出来的刺客尸体。”一个佝偻的老狱卒带着陈少奇和陶莫高走到那满是刺鼻的臭气和异味的停尸房中,捂着鼻子向他们说道:“因为是被宫里的大人们当场打死的,所以也未曾找过仵作验尸,这已经停了两天了,二位大人过去小心些,小的在门口守着。”说罢就急急地退了出去,生怕多呆一会会被那些个尸体的鬼魂缠住。
陶莫高看着陈少奇苦笑道:“真是不好意思,陈兄,连累你要到这种地方来说话。”
陈少奇淡淡一笑,说道:“陈某是沙场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这算得了什么,若不是到这里,那人怎么会不跟进来呢?陶兄机智过人,陈某佩服才是。”
陶莫高长叹了一声,走到当中那排尸体旁,掀开了盖尸布看了一眼,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果然不出我所料,这刺客已经被乱剑所伤,毁损了容貌,根本看不出来是什么人了。这些人处心积虑要一箭双雕,自然不会留下这么容易被我们找到的线索。”
陈少奇也走了过来,却丝毫不忌讳尸体上面的血污和臭气,仔细地查看了一番,甚至还将他扯开衣物翻来翻去地看了看,陶莫高皱着眉头问道:“这人身上的东西早被他们搜走了,难道还会留下什么证据吗?”
陈少奇微微一笑,指着尸体说道:“这尸体就是证据啊,你没见他的手指和你的很相似,都是手指关节粗大,指节布满老茧,看着茧子的痕迹,都是拉弓留下的,还有这里,我们汉人多用长枪,你们用的却是马刀,所以这茧子的位置也有所不同,不过这个人除了弓箭茧之外,这边的茧子印记却有些像长剑握柄留下的,只怕此人不是冲锋陷阵的勇士,而是专门精于远射和刺杀的好手。他双腿有些罗圈,后面有你们匈奴马鞍长期骑乘的印记,就算看不出容貌,也是个长期生活在你们匈奴的人。不过就我所知,你们部族都有纹身的习惯,将自己部族的标志纹在胸口或肩膀上,但这个人身上没有纹身,也没有消除过纹身的迹象,所以最多只能看出他来自塞外,看不出他是否是你们部族的人了。”
说话间,他也伸出手来,将自己手上的茧印与陶莫高一一印证,说的他连连点头,佩服不已,最后忍不住问道:“想不到陈兄不但文武双全,还懂得这些。在下真是佩服,幸好你是我的朋友,否则我真不敢想象与你对敌的情形。”
陈少奇淡淡地一笑,说道:“我从军多年,都是与你们匈奴人打交道,我们汉人讲究兵不厌诈,自然对你们的探子也是多加防范,所以在这方面下过不少功夫。我也希望能和陶兄一直做朋友,只要两国和平相处,我们就不用沙场相见了。”说着他的眼光落在那刺客被砍得稀烂的脸上,突然看到一处特别的地方,急忙凑上前去,全然不顾那血腥肮脏,低下头几乎凑到了他的面庞上,小心翼翼地拨弄过他的耳朵,终于看到他的左边耳垂上穿了三个小小的耳洞,呈三角形分布,却没有戴任何的耳饰,再看右边耳垂,却完好无损,没有任何洞眼。
陶莫高见他神情古怪,忍不住也凑了过去,待他也看清楚那人耳垂上的小眼后,面色一下子变得凝重无比,抬起头来望着陈少奇低低地说道:“他是康居人!”
陈少奇轻轻点了点头,说道:“我看这印记应该是康居富王抱阗手下的血刺,这些人平日只在巴尔喀什湖附近出没,居然会跑到我大汉境内犯案,他们的容貌与你们相似,只是这人不但会匈奴语,而且还认得风姑娘,只怕与你们的死对头有关啊!”陶莫高叹了口气,神色有些郁郁地说道:“郅支单于的一个阏氏便是康居王的女儿,想不到他也学会了耍这种阴谋诡计,我们堂堂匈奴好男儿,不在沙场上正大光明地厮杀,却到这里来做这等勾当,真是丢了我们草原男儿的脸!”
陈少奇闻言惊讶地说道:“我记得去年郅支单于的大女儿不是嫁给康居王了吗?怎么他还会娶康居王的女儿,天,这些人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关系啊!”陶莫高尴尬地咳嗽了一下说道:“陈兄莫要见怪,我们那里的风俗独特,男子成人后都独立生活,这些个亲戚关系并不大看重。”
陈少奇一愣,突然想起来他们匈奴族人甚至还有“父死妻后母”的风俗,在他们汉人看来是,而在那里确属平常,他只好干笑一声,说道:“对不起,冒犯了。既然这刺客是康居人,又与郅支单于有关,想必能洗脱王子的嫌疑了,只是据我所知,冯昭仪的死还与皇后有关,却不知道皇后与这刺客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郅支单于与我大汉一向敌对,康居人又远隔万里,此次居然能混入皇宫,其中定有内奸协助,可是皇后母仪天下,王家又是当朝第一大家族,怎么可能与外族勾结。其中原委我实在有些想不明白。”
陶莫高见他愁眉不展,拍了拍他的肩膀,朗声笑道:“想不明白的就先且放下,你们汉人不是说过一句话叫车到山前必有路吗?如今既已解开第一个谜题,找出了这刺客的真实身份,那么顺藤摸瓜地查下去,一定能查个水落石出的。”
在外面等了许久的石显终于忍无可忍地捂着鼻子探进半个脑袋来,瓮声瓮气地说道:“两位看了半天了,可曾看出什么来了?”
陶莫高看着他被臭的皱成一团的眉目,对这个一直找自己麻烦的家伙有些鄙夷,再看看那具尸体,突然间玩心大起,冲着他说道:“还请石大人速速过来,我和陈将军发现了这刺客的真正身份!快来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