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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丰逸把苏打水重新放回冰箱,去饮水机接热水。接小半杯热的,大半杯凉的的,兑在一起。“爸,大半夜的您抱陈陈干什么”,这么晚了不睡觉,抱狗在客厅转。
    陈陈是丰逸爸爸怀里白色萨摩耶的名字,白色的毛蓬松柔软。至于起这个名字的缘由,那就说来话长了,能追溯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
    总之长话短说就是,丰父当年追丰母时,最强劲的情敌姓陈。所以丰逸他们家连之前养的所有狗,都统一叫陈陈。
    丰父深刻贯彻了,自从遇见你,我家所有狗名都是你的执着。当然还包括鱼缸里的那只青壳巴西龟,叫二陈。
    他起名的时候一点看不出端详,像是很随意的说,“这小家伙长得挺好看,就叫陈二狗吧”。
    他起名的水平,都对不起他海归金融硕博连读的学历。长得好看的叫陈二狗,眼睛圆的叫陈二狗,皮毛光滑的叫陈二狗。
    不管养的狗有什么特点,都能成为它叫陈二狗的理由。丰逸实在不想把陈二狗这个名字按在微笑天使身上。
    对着一只纯种萨摩耶,叫陈二狗。感觉都侮辱了它的血统,践踏它的狗格,所以干脆就叫它陈陈。
    “它怎么了?看着蔫了吧唧的”,丰逸一口气喝了半杯水,刚才整理笔记太投入,连开口水都没喝。走上去轻抚狗头,陈陈的狗头在他掌心讨好的蹭蹭。
    “你妈说它拉肚子了,一直在那哼唧哼唧的叫。让我抱着它走走晃晃,哄哄它,等张医生来”。张医生是陈陈的医生。
    丰逸深深的震惊了,第一次看陈陈的狗头觉得刺眼。
    它拉肚子还有抱着哄哄的待遇,竟然还有专门的医生上门检查。他上次上吐下泻带发烧的,躺在床上不想起来。他妈站在床头,一把把他扯起来,边扯边说,“起来上学了,等会吃完饭喝点药,抗抗就好了”。
    抗抗就好了,丰逸脑子里循环这句话经久不散,再看窝在他爸怀里,黑豆一样水汪汪的眼睛望着他的陈陈。
    这年头,人不如狗!
    丰逸把杯子放下,蹬蹬蹬的跑上楼。赶紧回去睡觉,明天他得早早的起来,守株待兔。等着跟那个无害羞涩的小兔子,要制造一场完美的巧遇。
    丰逸要把笔记本放在书包里,打开书包才想起来作业还没写。维持着这个开书包的动作,停顿两秒。
    丰逸在思考,是明天到学校抄作业,还是现在写作业。然后明天精神不好,顶着黑眼圈把笔记送给她。
    于是果断的上床睡觉,万一熬夜明天脸色不好怎么整,万一熬夜冒出痘,多影响他整体形象。
    这个时候秦家。
    许淮歆让秦淮跟余生先去睡,梁城睡在二楼的客房。客房虽然平时没住人,被褥都是干净的,她下午已经收拾过了,还在客房的桌子上的花瓶里,还放一束新鲜的百合。
    秦淮照例给了余生晚安亲亲,也回自己房间睡了。
    深夜很安静,许淮歆坐在客厅沙发上,开了盏橘色的灯,在看一本外国原文小说。听见到门口有轻微细碎的声音,许淮歆抬头看过去。
    秦晟铭动作轻微的打开门,看妻子在等他,迎上她关切的目光,心中一暖。大步走上来,先让她放心,“没事了,他们人都平安”。
    许淮歆把手边温度适宜的水放到他手里,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快休息吧”。
    已经凌晨一点,回到家有一盏暖色灯留给他,一个温婉的人在等他,秦晟铭心里很热乎。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这样岁月静好的许淮歆,让秦晟铭满身的疲倦都散了去,拦腰把她抱起来,低头,嘴唇擦着她的耳朵,“来抱媳妇睡觉喽”。教科书般的实力撩妻。
    许淮歆被他突然的公主抱吓一跳,慌忙勾住他的脖子,又因为他这不正经的说话,有些害羞。把脸埋在他的胸膛,听他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很安心,很幸福。
    客厅的橘色小灯还亮着,散发着柔和温暖的光,像他们的感情,不激烈却细水长流,很温馨。
    一夜好梦,时间在丰逸的期待中很快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
    丰逸在闹钟响之前就起来了,比平常早醒了四十分钟。果然叫醒他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梦想,而是暗恋对象!
    一点都不赖床的爬起来,打开衣柜挑挑选选。穿哪个衣服能全方位多角度展现他的帅呢,能吸引她的目光又不显得浮夸。丰逸很纠结。
    他选出来几件,挨个穿一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啧,觉得他的衣服配不上他的脸,怎么就没有一个能让他完全满意的。
    第一次,丰逸产生了自己衣服少的念头。虽然不管穿什么,外面都还是要套上校服外套的。但就冲能露出来的领子,丰逸折腾了二十分钟才选出来一个勉强满意的衬衫。
    小姑娘一般会喜欢穿白衬衫的男生吧,丰逸看着自己白到发光的衬衫领子,美滋滋地想着。
    从衣柜底下的鞋盒子拿出一个,他珍藏的篮球鞋,全球限量版的,平时连他都舍不得穿的。
    一身打扮下来,丰逸对着镜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个迷人的微笑。嗯,等会就这样笑,嘴角不要翘的太高就好。
    鬼使神差的看着镜子转了一圈,不由得笑自己,跟个女生一样,出息。
    还好学校要求必须穿校服裤子,不然他还要待会折腾。
    他都能想象到,穿成这样,等会上学进班里,程熙肯定要说他骚包的。
    匆匆吃了早饭,看看手腕上的表,时间还早。他平时是不带表的,因为偶尔会跟秦淮他们打篮球,戴表太累赘。今天特意找出来戴上,挑来挑去选了这个低调的。
    反复检查确认笔记本在书包里,而且是顺手一拿就能拿出来的位置。丰逸才用手抓抓头发,出了家门。
    他家是独栋别墅,的确不是邻居,但有心制造偶遇的话还是有条件的。
    他没有往小区大门走,而是往右拐,然后停在路口的拐角处,眼睛像不经意的不时往那边看。
    他昨天已经摸清,她家就在那边,但他没敢太接近,不然表现的太明显。干脆等在她上学要经过的路上。
    已经到深秋,早上天气挺凉的,他看见她穿着针织外衣,淡蓝色牛仔裤,一双白色休闲鞋。青春有活力,离这么远丰逸感觉他都能看见她脸上娇俏的笑容。
    丰逸把手伸到书包里,再一次确认笔记本真的带着。整理一下领子,用手抓抓头发,做一系列的小动作。
    他已经想象好,等会她要经过这里的时候,他蹲下来假装系鞋带,然后一抬头看到她。对她露出一个早上练习过的微笑,不会让她觉得奇怪,又能让她感受到他的善意。
    然后含有恰如其分的惊讶说道,“嗨,好巧,一起吧”。
    她一定会像以往他偷偷注意到的很多次一样,带着羞怯的低头浅笑,大概会轻轻点头,羞涩的跟他一起走。
    他会走的慢慢的,不在乎上课会不会迟到,大不了被田春来大佬批评一顿。跟追女朋友相比,批评一顿什么的,他都没在怕的。
    他不会刻意找话题,生硬的聊天,就偶尔说两句就好,然后像是突然想起的一样,单手从书包里顺利的拿出笔记本,给她,“这是我以前用的笔记,现在用不上了,你看看你能用的上不”。
    他沉迷自己的想象画面不可自拔,没有注意到女生已经走过来了。等他发现的时候,距离已经很近了,近的他能看见风吹起她额前的头发。
    风把柔软的头发吹出一个温柔的弧度,也像是吹进了丰逸的心里,心口被那捋头发搔的痒痒的。
    现在再蹲下假装系鞋带就太傻了,看着她径直向自己走过来。不管心里多怂哒哒的,哪怕已经紧张成狗了,丰逸面上是特别的淡定从容。
    不能怪他紧张,他从来只有被追的经验,还没有追过别人。更何况是暗恋很久的对象,越是看的重,越是害怕追不成功。
    “突然想起来你上高一对吧,我这有一个用不着的笔记,看看对你有没有用,又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谢谢你”。
    女生接过本子礼貌的道谢,抿着嘴笑了下。轻轻柔柔的三个字,落在丰逸的耳朵里,像只软萌的小猫在挠一样。
    低头浅笑的样子果然最动人,跟他的想象画面重合了。
    然后看见她抬起头,眼睛在看到他背后是亮了一下,笑容加大,是丰逸从来没有见过的灿烂。
    丰逸顺着她的目光回头看,一瞬间觉得那个灿烂的笑容,不是一般的刺眼。他看到后面也是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生,穿的也是白衬衫。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两个笑容的对比,让丰逸受到了会心一击,直接血槽清空。
    只有跟不熟悉的人,才会笑的拘谨含蓄吧,好看是好看,但是遥远。
    那个男生跟丰逸打招呼,丰逸也礼貌的打招呼,看不出来一点血槽清空的样子,就像是个单纯送笔记,关心她学习的的邻家大哥哥。
    那个男生也背着书包,跟她一样都没穿校服,他们俩应该是一个学校的吧。男生明显不在这住,是特意来接她一起上学的吧。
    真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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