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八一渔猎西北 > 第44章 重生后的第一次枪猎

第44章 重生后的第一次枪猎

    第44章 重生后的第一次枪猎
    五六半自动步枪枪身很长,是李龙两世加起来,用的最多的制式枪支。
    说实话,后座肯定比九五、03要大,但并没有网络小说里有些人说的那么大。
    李龙记得自己第一次参加民兵实弹射击,按当时民兵连长许成军的要求,把枪托在肩窝那里顶实,抠动扳机的时候肩膀像被打了一下,也仅此而已。
    五发子弹打完,肩膀那里红都没红,再打五发子弹,感觉也就那样。
    网络上那些人说五六后座多大多大,打完肩膀疼的不要不要的,那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没按要求把肩膀顶实,那后座撞上去,自然疼,第二个就是吹的,根本没打过,以讹传讹。
    这五六半一看就是经常打过的,他一手托着枪管下面的护木,一手握住扳机斜下方的护木,歪头试了一下,感觉非常的舒服。这枪应该是经常用的。
    看着李龙熟练的动作,哈里木和玉山江都放下心来。如果是生瓜蛋子,那就算了。虽然先前哈里木问过李龙,但眼下才算确定。
    李龙这一次带了十九发子弹,给了两个孩子各两发,剩下十五发,他犹豫了一下,没再掏出来,是想着等明天早上打完野猪后,不管剩下的多少,都留给玉山江,算是借枪的回报了。
    对于这些有枪的牧民来说,子弹才是最稀缺的。
    以前应该是给他们发枪,主要考虑的是当时国际大环境,再后来是为了保护牛羊财产,等改革开放后,慢慢这些政策就停止执行了。再往后,他们的枪就逐步收缴上来,国内禁枪政策也开始实行了。
    目前这一段时间,是枪支使用最普遍,也是普通老百姓接触枪最容易的时候。
    哈里木又和玉山江聊了一会儿,便带着李龙离开了玉山江家。
    路上哈里木告诉李龙,玉山江说了,这枪玉山江以前找人校过,所以瞄哪里打哪里,不像他的枪,因为没校过,也不太会较,所以要往下瞄一些。
    李龙懂了。他背着枪的时候,小心着,不让碰到准星和表尺。
    回到哈里木家里,李龙把枪挂好,玉石放好,然后就跟着哈里木喂羊,两个人还专门去了一趟野猪下来的地方。
    位置在哈里木家的冬窝子东面,翻过一道山梁就是。李龙能看到山坡下面大片的雪被拱开,野猪趟过雪的痕迹分布有大半个足球场的面积。
    “我们在那里埋伏。”哈里木指了指山梁上一片松林,“那里是下风头,野猪闻味道厉害的很,换地方它们闻到了就不过来了。那里松林很密,它们也冲不上来。”
    李龙是听说过野猪的厉害的,不过说实话,两世为人,打野猪他还是第一次,有些兴奋。
    把地方都看过,要埋伏的地方也确定了,两个人又走了回去。
    晚上李龙和哈里木一家挤在木炕上,一直到很晚才睡着。
    不过感觉没睡多一会儿,他就被哈里木叫了起来。
    李龙爬起来,看其他人还在睡,便悄悄穿好外衣,接过哈里木递过来的皮大衣,还有枪,两个人走了出去。
    外面还很黑,哈里木说:
    “先把子弹压进去,不要打开保险——避免走火。”
    这些常识李龙自然知道,他把自己带的十发子弹一发一发压下去——理论上枪膛里还能压一发子弹,不过李龙没这么做。
    他估计自己很难把十发子弹都打光。毕竟那些野猪很灵性很警觉,枪一响立刻就狂奔了,自己可能就一两枪的机会。
    准备好枪,两个人裹着皮大衣往昨天预定的地方赶去。李龙估计现在最多也就五点多,对于身处北疆,和内地有两个小时的时差的这里,实在太早了些。
    但他的困意被寒气一冲,加上打猎的兴奋,早就没有了。
    皮大衣非常简陋,直接拿羊皮和布做的,羊皮鞣制的不好,还有些硬,李龙怀疑应该就是牧民自己的手笔,整张羊皮简单鞣制后裁成衣服的形状和布缝在一起就得了。
    难看是难看,保暖也是真保暖,裹紧了,风是一点也进不来。
    两个人走了半个小时,到了松林那里,各自找了个合适的位置趴了下来,然后准备枪台。
    李龙学着哈里木的样子,把面前的雪拍实了,中间留出一个槽来,然后解开皮大衣铺在雪地上,趴了下去,试了试,感觉哪里不合适再调整。
    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因为皮大衣在身下,为了方便随时开枪,李龙还不敢把大衣两边卷起来裹在身上。
    所以背上很冷。
    趴了一会儿,李龙觉得自己都快要冻僵了,他趴在地上活动一下,扭头看了哈里木一眼。
    哈里木一动不动,不过皮大衣裹在身上了。
    李龙暗骂自己笨,现在自己这边下风,就算裹一下,野猪出现的时候再慢慢松开就是了。
    还是怪自己太紧张了,看哈里木应该是老手,就没那么笨。
    他慢慢把两边的皮大衣拉起来盖在背上,一会儿感觉暖和了一些。
    不知道等了多久,感觉天色好像先暗了一会儿,然后又微微亮了起来。
    李龙的眼睛也已经适应了这片黑暗,他不止一次通过表尺准星瞄准了那片被野猪拱过的地方,幻想着用准星圈套中一头野猪的脑袋、胸口。
    而且他还知道,打野猪不能打太大的,最好别打公野猪,没劁过,肉臊气得很。
    能打中一两年的母猪最好。
    当然,看运气。
    终于,对面山头有了动静,寂静的夜里,传来了野猪哼哼和喘气以及奔跑的声音。
    随后“轰隆隆”大队“人马”就从对面冲了下来。
    李龙吓了一跳,他以为野猪家族嘛,六七头野猪差不多了,没想到一来十几头!
    最大的一头,看着至少得有两三百公斤,一头公野猪,獠牙都长出来了。
    比家养的猪能长出一大半来!
    冲下来的野猪大都是黑色,大大小小都有,最大的就是那头公野猪,剩下的有五六头和养大的家猪差不多,一百多公斤出头,还有七八头小点儿,就五六十、六七十公斤的样子,应该是当年生的。
    公野猪跑得最慢,其他野猪都已经冲下了山坡开始在气开的草地上拱的时候,它还在山梁上,警惕的翘着鼻子东闻一下西闻一下,没有发现危险后,才慢慢冲了下来。
    这时候,李龙背上的皮大衣已经敞开,他活动着有些僵硬的手指,枪口准星环已经套中了一头六十多公斤重的母野猪。
    不要求大,最好一击毙命!
    (本章完)
新书推荐: 说好电竞童子功,你谈恋爱夺冠? 全民召唤:开局不死战神096 lol:顶替牙膏,八擒jdg 奥特曼:原来这边是简单模式 赶山:开局被金钱豹赖上了 霍雨浩:开局捡到一本绝世唐门 诸天,从一世之尊开始 穿越全职高手,却是LOL剧本? 斗罗:从朱竹清到诸天女帝 绝世唐门之龙破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