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菜蔬这些,再好也就那样,又不是没见过。
可在伙计掀开布,看到篮子里的菜蔬和草莓的一瞬,身为多年厨子的陆大吉就知道,食客带来的这些,是他见所未见的上上品。
瞧瞧这色泽品相,闻闻这食材本身的味道,难怪食客要自带,皇城里的贡菜怕是都比不得篮子里的这些。
身为厨子,嗅觉和味觉就是要比旁人灵敏一些,大部分都是长期学厨,练出来了的。
因此,整个好味居后厨的人,在见到云怀瑾带来的菜蔬和草莓后,对它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样绝顶好的菜蔬和草莓,也不知道是哪里弄来的。
若是他们做菜的食材都这样好,那做出来的菜,口味岂不是能提升一大截?
陆大吉见到好食材,有些技痒。
家常菜做起来简单快速,但也考验着厨子对火候的掌控,味道的把控。
想要做出超越食客心中的味道,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但若是超越不了,那这道菜就是失败的。
帮厨洗干净西红柿,陆大吉将西红柿切开。
锋利的刀划破西红柿鲜红的表皮,一股酸甜的气息扑面而来,还带着一股清透之感,叫人闻着觉得心旷神怡。
好香啊!
这西红柿不仅外面长的好,内里也多汁,酸甜诱人。
光是闻着味道,就叫人食指大动,恨不得拿起一块尝尝味道。
陆大吉真没见过这样好的西红柿,比起刀下的这个西红柿,他之前见过的西红柿,那真的是一个都比不了。
后厨升起了火,云怀瑾点了四道菜,除了豆角焖肉费了点时间外,其他的做的都很快。
每一道菜,上菜前,都会盛出一点,由厨子尝味,看看需不需要返工或是再加调味。
陆大吉一一试过。
西红柿炒鸡蛋酸甜味十足,红黄相间,十分漂亮。
肉沫茄子咸香四溢,浓郁酱汁包裹着软糯的茄子还有肥瘦均匀的肉沫,撒上翠绿葱花点缀,味色双全。
青椒小炒肉香辣扑鼻,味道霸道勾人,闻其味便忍不住的分泌唾液。
豆角焖肉色泽红亮,豆角的清爽味道解了肉的肥腻,而这道菜里包裹着咸香酱汁的豆角,比肉要好吃百倍。
至于草莓,后厨的人也洗干净了。被水清洗过的草莓,红艳艳的果子上,点缀着晶莹的水珠,草莓香甜的气息就没有断过,闻着实在是馋人。
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陆大吉对着四盘菜还有一盘漂亮的不可思议的草莓,陷入了片刻的沉思。
他很快下了决定,让手下人又从每一盘菜里弄出一些试吃的量来,随后就叫伙计开始传菜。
那草莓他没动,这又不需要试吃调味,动了不好。洗干净时什么样,传菜端去雅间时,还是什么样。
伙计传菜之后,陆大吉让人喊来了裴掌柜。
裴诗文是裴家本家人,自从裴家遭吴家的那翻打压后,生意一落千丈,之前酒楼的人绝大部分都走了。
没走的那些,撑起了裴家唯二的酒楼。
两家酒楼的掌柜和账房都是裴家人,厨子和伙计是之前没走留下的。
裴家人对留下的这些厨子和伙计也很不错,待遇上更是没亏待。
陆大吉的厨艺在一众厨师里也是很了得的,当时裴家人以为他会走,没想到他竟然没走。
也因此,裴诗文身为掌柜的,对陆大吉几乎可以说是有求必应。
当然陆大吉也不是那种会提奇怪要求的人,他所说的,也都是为改善酒楼菜色相关的。
他也很少会主动去找裴诗文,只要是主动找了,那一定是和菜品有关。
以为陆大吉又弄出了新菜,或是改良了菜色,裴诗文没有多耽误,直接到了后厨。
一进来,他就闻到了不曾闻过的菜香。
“陆大厨这次做了什么?竟是这般的香?不用尝都知道味道好的不行,若放在店里卖,定是好卖。”
裴诗文年纪三十出头,面白无须,与他的名字一样有些文邹邹的。嘴下有一颗不显眼的红色孕痣,昭示着他的哥儿身份。
第44章
陆大吉听了裴诗文的话,笑了笑,“掌柜的你先尝尝看。”
帮厨很有眼力见的给裴诗文递去筷子,又挨个将试菜小碟里面的菜品给裴诗文递去。
进来的时候裴诗文只闻到一阵阵菜香,并没有见到菜。
以为陆大吉做了什么珍贵菜色,没想到试菜的小碟子里全是家常菜色。
裴诗文脸上神情未变,用筷子夹起尝了尝。
嗯?好吃!
裴诗文尝过一道后,漱了口接着尝第二道。
也好吃!
四道家常菜尝完,裴诗文眼睛都亮了。
他们开酒楼的,菜色珍贵稀奇是其次,主要还是要味道好。
若是味道好,即便是家常菜色,也能卖出价来。
放下筷子,裴诗文情绪有些激动的看向陆大吉,他好味居有这四道菜,生意肯定会比现在有起色!
“陆大厨,你的厨艺真是又精进了许多啊!这四道菜,我立马叫人挂牌,全做酒楼的主打菜色!”
陆大吉岂能不知裴诗文心中所想,他连忙道:“裴掌柜且慢,非是我厨艺精进,而是这菜与平日不同。”
说着,陆大吉就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