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众人看着他,眼睛里明白的写着:你他妈是在逗我呢!
    “怎么,不相信啊?”小刀把烟点上,然后两只手从上衣口袋摸到裤子口袋,最后摸出一本湿漉漉,皱巴巴的小册子丢过去,“我的律师证。”
    众人看着那本惨不忍睹的小册子,眼睛里明白的写着:你他妈这是假证吧!
    暮照白接过了律师证,低头看了眼里面的头像,又抬头看了看小刀。
    “李青云半年前委托我帮他处理了一份赠送合同,受赠人是沈绿瓷。”小刀一边说话,一边来到卷卷身边,居高临下的俯视她,淡淡道,“既然他现在已经死了,那么按照法律程序……沈小姐,你愿意接受李先生的馈赠吗?”
    卷卷缓缓抬头看向他。
    那令人战栗,令人窒息,令人着魔的美丽面孔,倒映在他漆黑的瞳孔内。
    然而他看她的眼神却一点不变,就仿佛她只是一块路边的石头,一棵石头缝里窜出来的小草,一滴草尖垂落的露珠,随处可见,不值一提。
    ……刀哥,如此定力,不去当和尚有点可惜啊!
    “她没有资格继承我爸的遗产!”短发女子尖叫道,她又厌恶又恐惧的看着卷卷,生怕继警察,以及自家大哥之后,连律师也被她给迷惑过去,急忙说,“她是杀害我爸的凶手!对,就是桌上那些吃的,我爸有三高,还有心脏病,她却每天给我爸吃这样的东西,这都是慢性□□!是她杀了我爸爸!”
    “慢性□□?”小刀重复了一声,斜眼朝桌上一瞥,然后大步流星的走过去。
    糖醋里脊,东坡肉,樱桃肉,烤鸡,还有蟹黄粥。
    李青云的最后一餐依旧摆放在桌上,虽然色香俱全,精致美丽,但在众人眼中,却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杀意。
    小刀的目光在几道菜上一扫而过,忽然伸手拿起一块樱桃肉。
    “你想干什么!”
    “这可是证物!孽畜你快放下!”
    “住手……不!住口!”
    警察阻止不及,小刀已经把那块樱桃肉丢进了嘴里,咀嚼两下之后,浑不在意的吞了下去。
    在众人的怒视之下,他微微低下头,用大拇指抹掉唇角的残汁,轻描淡写的问道:“慢性□□的说法是谁提出来的?”
    众人没回他,但当中有好几个人,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眼神不由自主的瞥向暮照白。
    “朋友。”小刀笑着看向暮照白,“你知道什么叫做素斋吗?”
    “素斋?”暮照白微微一愣,然后忽然回头,盯着桌上那堆食物,没过多久,忽然也跟小刀一样,伸手拿起一块樱桃肉放进嘴里。
    细细咀嚼着那块樱桃肉,暮照白的眉头越皱越紧。
    “这樱桃肉是素樱桃,主料是红薯。”小刀姿态懒散的站在他身旁,每个盘子里的菜都尝了一小口,然后悠哉悠哉的说道,“其他也一样,看着是肉,其实都是素。这糖醋里脊是豆腐和番茄做的,东坡肉是冬瓜和香菇做的,鸡是豆腐皮做的……呵呵,这些东西怎么杀人?帮人长命百岁然后老死吗?”
    众人目瞪口呆。
    李家两姐妹则垂死挣扎,长发女子说:“这些都是你的一面之词,你说是就是啊?”
    “为了证明沈小姐的清白,这些东西当然要拿去化验,看里面是不是有毒。”小刀随口回道,“如果不是……麻烦你把今天说过的话,拿到法庭上再说一遍,我好告你诽谤。”
    长发女子被他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狠狠道:“这一顿是素斋,但不能证明平时她给我爸吃的也是素斋啊!你自己看看,我爸他都胖成什么样子了,一个人要是每天吃素,他能胖成这个样子?”
    “那你拿出证据来啊。”小刀三两下舔干净手指上的汁水,冷笑道,“法庭上是看证据的,你拿不出证据来,说再多都是废话。”
    这话虽是对李家两姐妹说的,但更像是说给暮照白听的。
    暮照白沉默的盯了他半晌,然后转头跟队长说了几句话,对方点点头,说:“小张小刘,你们两个跟照白一起去厨房看看。”
    做菜总要用到材料,冰箱,垃圾桶,砧板,烤箱……这些地方会留下大量证据,证明沈绿瓷今晚究竟是做了一顿充满杀意的盛宴,还是一顿充满善意的素斋。
    “我们也去!”李家姐妹也从沙发上坐起来,事情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如果不能证明沈绿瓷是个杀人凶手,那么她就是李青云庞大遗产的馈赠对象。她们怎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两人出了书房之后,就开始给自己熟悉的律师打电话,询问馈赠和遗产继承的事情……
    书房内只剩下寥寥数人。
    “太好了,绿瓷!”李家长子就像一条忠诚的狗一样,寸步不离卷卷身边,此时此刻正激动的手舞足蹈,“我就知道你是无辜的!”
    无辜?
    卷卷安静的坐在沙发上,抬眼看向对面站着的小刀。
    沙发对面是一排排红木书架,平地而起,耸入天花板,里面密密麻麻排列着各种各样的书籍。小刀背靠在上头,颓然阴郁的气质使他看起来就像一棵巨型爬山虎,两指抵在唇前,指尖夹着一根烟,火星微亮,他站在那渺茫的火光背后,一言不发的注视着卷卷。
    “律师先生。”卷卷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问道,“你刚刚为什么要帮我呢?”
    别人不知道沈绿瓷的底细。
    但是小刀是知道的。
    沈绿瓷的照片并不是卷卷自己拍到的,而是从林永夜留下来的那个u盘里洗出来的,所在文件夹名为2015九月上旬……不错,就是那个放着伍倩,萨丁等等以富翁为对象,进行爱情欺诈的诈骗犯照片的文件夹。
    文件夹是小刀帮忙找出来的,照片是他们两个一起看的。
    所以小刀应该跟她一样,心里明白这位沈绿瓷,这个忽然获得大笔遗产的小保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然而在这件事上,他却毫不犹豫的站在了她这边。
    这是为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修了个bug。。。
    原来殡仪馆骨灰烧出来能装一脸盆,不是一盒子啊!
    痛心疾首!回第9章重新给林姑娘选盒子!店主给我个脸盆!
    -3-这是我大日娘指出来的,不愧是数据帝,什么体位什么姿势都知道。
    我的小妖精们要是看到什么bug也可以跟我提~ ~
    ☆、17|蓝衣辩护官
    “我帮你,是因为李青云已经提前付过钱了。”小刀吐了一口烟,表情平淡的接近冷酷,“人是你杀的也好,不是你杀的也好,我都会站在你这边,让你成为这笔遗产的继承人。”
    他的眼神本就凶恶,说这话的时候更显得十恶不赦。
    简直就像一头为金钱卖命的魔鬼。
    这才是他的真面目吗?
    卷卷静静看着他,觉得自己看到了他的另一面……又或者是真实的一面。
    “你确定?”她凝视对方的眼睛,“哪怕人的确是我杀的,你也会站在我这一边?”
    “我会。”小刀神色淡淡,斩钉截铁的答道。
    卷卷微微感到有些不舒服,但又觉得这么做无可厚非。收人钱财,替人办事——工作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我也会的。”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卷卷身后传来。
    卷卷转过头,大红色的沙发,雪白的真丝睡衣,以及笔直的黑色长发,尽数倒映在李家长子的瞳孔内。
    他望着她,目眩神迷,神魂颠倒,对她痴痴道:“我也会站在你这边的。”
    “……律师先生帮我,是为了职业操守。”卷卷问,“你帮我是为了什么啊?”
    李家长子似乎早就在等这句话,他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发自肺腑道:“因为我爱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老人的尸体就在他身后的轮椅里坐着,壁炉里的火光照在他身上,却再也暖不热他冰冷的躯体。
    失去温度的老人,与他眼中的灼热形成强烈对比,就像一幅色彩鲜明的油画,让卷卷有点不寒而栗。
    “你要知道……我搞不好就是杀你爸的凶手。”卷卷决定提醒一下对方,“就算我不是杀人犯,也有可能是个诈骗犯,装成保姆的样子接近你爸,然后趁你们这群儿女不在家,用一堆肥肉把你爸喂成老年痴呆,最后诓他在赠送合同上签字。”
    顿了顿,卷卷盯着他说:“我能这么对你爸,也能这么对你……你就一点都不怕吗?”
    “我不怕。”李家长子对她的警告视而不见,反而满脸宠溺的对她说,“我不要房子也不要钱,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这家伙怎么还不快去参加花样作死大赛?他一定能拿冠军啊!
    卷卷眼角抽搐的看着他,觉得以他这幅德性,下个躺轮椅上死的人就是他了。
    李家长子根本看不懂她的神色,他依旧沉醉在她的美色里,沉醉在自己的爱情里,对她絮絮叨叨道:“除了房子和钱,我还可以给你更多,你有什么想要的吗?鞋子包包,珠宝首饰,我全都买给你……”
    “我现在只需要你为我做一件事。”卷卷和蔼可亲的对他说,“你可以闭嘴吗?”
    说完,不再理会他,转过头来跟小刀搭话。
    小刀从刚刚开始就一直靠在书架上,锲而不舍的打着电话,然而嘟嘟声不断响着,电话那头却一直没人接听。
    “律师先生。”卷卷好奇的问,“你在给谁打电话啊?”
    “我的合租人。”小刀头也不抬的说,“我喊她起床吃夜宵。”
    卷卷想了三秒钟,才想起他说的是谁……
    不就是她自己吗?
    住手啊孽畜!卷卷在心里哀嚎!
    要知道现在这个时间段,她的身体就一植物人,怎么喊也喊不醒的。
    但是喊不醒她,却能喊醒睡隔壁的老爸老妈……
    卷卷可不想一觉醒来,发现她两边脸都被打肿了。老妈撸着袖子准备对她进行下一□□击,而身为佛教徒的老爸则放三个手机在她床头,整齐的对她放波罗密多心经……
    “……都这个点了,人家估计已经睡了,就不要扰人清梦了吧。”卷卷决定不惜一切手段阻止他。
    “没事。”小刀轻描淡写的说,“她也经常半夜喊我起来一起上厕所。”
    “……”卷卷简直无言以对。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可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啊……我的意思是说,不要舍近求远啊。”卷卷朝着他挤出一个笑容,“我陪你吃吧。”
    “什么?”没等小刀反应过来,李家长子先不干了,他狠狠瞪了小刀一眼,仿佛他就是本案凶手,杀了他爹几十次的凶手一样,怒气冲冲道,“绿瓷,我听错了吧?你要陪他吃饭?”
    “我要吃蛋炒饭。”小刀顺势提出要求,一双漆黑的眼睛盯向卷卷,“你会做吗?”
    “当然……”卷卷顿了顿,“不会。”
    她临时改口,是因为一个人的厨艺和笔迹一样,是很难模仿的。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对妈妈菜,对家乡菜,对自己曾经吃过的一道菜念念不忘,因为哪怕是同样的菜式同样的材料,换个地方,换个人做,就是全然不同的味道。
    这种不同,有时候是天差地别,有时候是极为微小的差距。
    如果小刀味蕾迟钝倒还没什么,问题是,他的味蕾非常敏感……至少卷卷是吃不出肉跟素斋之间的区别的。
    卷卷晚上才给他做过蛋炒饭,夜宵必须做点别的,于是她提议道:“要不我给你做蜜汁烤鱼,粉蒸肉,或者土豆烧肉吃吃?”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小刀是个彻头彻尾的肉食动物,除了蛋炒饭,他只吃各种各样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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