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长相原本不算十分出众,但是这么多年在教会中养出的温柔姿态和带着神圣感的清丽气质,却比一般的贵族小姐还要迷人得多,正因为这样,那几个备选丈夫几乎都对她一见倾心,甚至有两个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那边叶无莺已经朝他们看来,凯琳挺了挺胸,正想要说话——
他们之间已经到了能够交谈的距离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那位领主唇角露出一抹讥讽的笑。
“把他们都给我丢出撒蒙奇,我一点也不想再看到他们。”
“是!”
几个孔武有力的士兵已经朝着他们跑来。
教会众人:“……”
圣骑士倒是想反抗一下,但是他们此次来并不是得罪这位新领主的啊!
“住手!你们竟然敢对主教大人和圣女大人不敬!”
听听,这正义凛然的声音,果然还是有虔诚到“不把凡夫俗子放在眼里”的圣骑士的。
“哎呦!”在圣骑士的剑刚刚碰到一个站在他旁边的士兵时,就听到这士兵凄厉地叫了一声,然后直接往田埂右侧倒去,这一倒眼见着竟然不动了,连那个刚才想动手还没动手的圣骑士自己都吓了一跳。
领主冷冷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好啊,教会的人好大的胆子,敢跑到我的领地上,还对我的士兵下杀手,来人!把他们统统给我抓起来!”
一众教士都是有苦说不出,把愤怒的眼神纷纷投向那个动手的圣骑士。
“我没——”他才是最冤枉的一个好吗?
那边年轻的领主已经走了过来,他露出一个微笑,“看来教会对我是敌非友呢,上来是要了对我十分重要的亲兵的性命,你们说,我要不要替他报仇呢?哦对了,恐怕你们还不是十分清楚,我的脾气,其实很不好呢。”
众人:……
最终,这群教会的人被狼狈地推搡绑了起来,全部被抓,一个不漏。
这时候,刚刚摔在田埂下面好像失去呼吸的士兵一咕噜爬了起来,身手那叫一个灵活,他拍了拍身上沾的泥,笑嘻嘻地说,“怎么样,我装得像不像?”
“像像像,像极了。”
这眼神灵动满身尘土的家伙,不是阿泽是谁?
第74章
哈德菲主教觉得自己真是倒了血霉,被关进地牢之后,劈头盖脸就骂了那个圣骑士一顿。
圣骑士虽然觉得自己冤枉,但是口拙得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凯琳的脸色也很难看,她想不到自己与这位领主的第一次见面这样失败,于是也不满地朝那个圣骑士看去。
“不用担心,他既然是将我们抓了起来,应该不会怎么样的。”虽然心情不佳,她仍然安慰着其他人,“毕竟那只是一个士兵而已。”
虽然这样说,看着阴暗的地牢,她还是感到有些不舒服。只有那几个苦修士安之若素,反正他们在外面住的地方,还不一定比得上地牢呢。在没有了铜币之后,幸好有两个善良的农人愿意让他们住在自己的窝棚里,那里四处漏风,地牢好歹有顶有盖,还有一把稻草铺地,算是不错了。
这边关着人,外面传言像长了翅膀一样飞了出去,越穿越夸张。
什么“教会的人嚣张跋扈跑到艾尔沃德就动手伤人,打死了新领主的护卫”——这算是最初版本,还不算太夸张的,传到最后,已经变成“教会派人刺杀新领主,新领主受伤差点没了命”……
这传言越来越走样,却因为原主被关着而根本没法澄清。
叶无莺现在对他们却无暇理会,春天他会很忙很忙,春天呐,可是下种的好时节。
“为什么不一起杀掉呢,和魔法塔里的那些人一样。”将种子埋下去,用术法给它催一催,几乎是立刻就冒出一根小苗来,阿泽抬着头,有些不解地说。
不得不说,跟着叶无莺久了,阿泽也是彻底黑掉了。他原本就心思单纯,甚至不辨善恶,对他而言,杀人实在算不上什么特别会让他感到不舒服的事情,说起来也跟吃饭睡觉一样平常。
“这人与人呢,要区别对待的。”叶无莺说,“魔法塔那群家伙,不把他们打痛了他们永远不会给你面子,因为他们骨子里看不起所有人。”
司卿拍了拍衣服上不存在的泥土,接下去说,“至于光明教会,他们可是十分擅长装无辜装可怜那一套的,表面上正义凛然风光霁月,如果我们杀了他们,恐怕明天就会听到我们跋扈嚣张残杀教士的传闻,哦,再顺带哭一哭自己的可怜。”
说穿了,就是黑心白莲花,这种不要脸起来最难搞。
他们要在这里扎根下去,也不是只有暴力就够的,但惹到他们头上,就别指望能有什么好下场。
“而且光明教会和很多贵族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真的执意要找麻烦的话,会很烦人。”谢玉叹了口气,朝着远方一望无际的平原看去,随口解释了一句之后,她又看向叶无莺,“轻锋什么时候能回来?”
顾轻锋被派出去清剿一个强盗窝,已经走了小半个月还没回来。
“算了算也就这几天了。”叶无莺回答,“不用担心,她的灵鸟之前报过讯了,一路很顺利。”
今年春,又是一年大丰收,在这些农人都欢欣鼓舞的时候,他们对新领主几乎有了盲目的信心,于是,零零散散有几户开始愿意用满仓的粮食来换城外那些修建好的小木屋了。
在叶无莺的古堡里,粮仓也已经堆满了粮食,近期内他能够养得起更多的人,然后,他开始征兵。
领主正式的征兵公告贴了出去,不仅仅包吃住,还能够惠及家人,在领主治下分得土地——在哪边干不是干呢?在佣兵团,又或者强盗窝里,其实更没有保障。普通的民众内心深处,还是渴望能够有安安稳稳的事儿干的。
即便如此,开始的时候仍然是观望的人多,到了天气渐渐热起来的时候,叶无莺也只征到了三千多人。
在整个艾尔沃德荒原,大概有七八万的人口,年头不好,青壮比老幼容易活下来,少说也有一半以上,但是只征到三千人,可见绝大部分青壮仍然在佣兵团和强盗窝里。
“轻锋拉回来的那些人,刚好可以先派上用场。”有了叶无莺的种子,农田可以四季不歇,一直种下去,而且这些种子很古怪,并不需要肥料,且不会因为频繁的耕种而使土地变得贫瘠。
之前顾轻锋去剿灭了一个不算小的强盗窝,杀死强盗头子之后,剩下的那些人几乎都投降了,这可都是青壮啊,于是,直接被拉去当种田的苦力,每天管三顿粗粮饭就行了,种出来的粮食都进了叶无莺的粮仓。
“无莺。”
“嗯?”
在古堡里看窗外一轮圆月的时候,内心真有种古怪的感觉,窗外传来浓郁的玫瑰花香,配合着那样的月和这美丽的古堡,叶无莺觉得自己就好像又穿越了一次一样。
“今天是中秋啊。”
这些日子里,司卿为了给叶无莺安全感,几乎很少到他的房间里来,两人的房间之间是相连的,叶无莺唯一的烦恼就是那该死的“亲近感”完全破坏了他的警觉性,换做其他人,身为九级武者的他别说事有人进入他的房间,就算是距离他的房间有一段距离都会让他警觉,偏偏司卿哪怕走到他的床边了,他都不一定会发觉——那种由于融合了同一来源的力量而生出的温暖安宁实在是难以抗拒。
可是,他们却经常坐在窗下,小酌一杯,闻那花香四溢,看那圆月银辉。
叶无莺有些恍惚,“中秋了吗?”
原来又是秋天了,当人真正忙起来的时候,根本就会连日子都忘记。
“你当真不打算回大殷了吗?”
“当然是要回去的。”叶无莺微微笑了起来,“只不过不是现在。”
司卿看着叶无莺的笑容,一时有些怔忪,他垂下眼眸掩饰自己的情绪。这时候的叶无莺,已经和上辈子那个离他而去再也无法挽回的叶无莺越来越像了,翻过年去,他就二十了,若是还在大殷,大概要为他举行十分隆重的冠礼,哪怕上辈子他不得赵申屠的看重,这一点却并没有改变。
“是要等着你成为圣者再回去吗?”
叶无莺坦然说,“如果可以我当然希望如此。”
虽然事事不可能尽如他意,但如果能撑到那个时候,肯定是好事,至少谁也不能再把他当做棋子,大殷的格局太大了,他的地位又太特殊,哪怕是九级武者,照样束手束脚,上辈子他不就是如此?只有成为了圣者,方才有新的一番天地。
司卿叹了口气,轻轻说,“那好,我就陪着你吧。”
其实,来自巫殿的催促未必就比赵申屠少多少,作为新生的天巫,不再是一抓一大把的大巫了,巫殿的天巫都是有数的,本来就不能容他这样在外“潇洒”,连巫殿都不回。
天巫之中神经病众多,但不管怎么说,他们到底还是服从巫殿的规矩的。三大祖巫已经太多年不问世了,那些天巫知道又多了一个天巫,一个个都高兴坏了,又多出一个人可以挑根担子他们可以扔掉一部分工作了呀。
……谁知道这家伙不讲规矩,都不肯回来接手工作,那些天巫就都不高兴了。
司卿要留在叶无莺的身边,其实也是顶着压力的。
“不然,你先回去一趟。”叶无莺认真地说,“我们已经请到了靠谱的匠人,将灵力车进行改装,但是我还需要更多,现有的实在是太少了,还需要回到大殷去搞一批货。而且,最好能有一些精通灵能机械的工匠。”
司卿似笑非笑,“你这是有事要支使我去做?”
“除了你,其他人都不适合。”叶无莺叹了口气,“其他不管是谁,恐怕一回到大殷就被赵申屠抓住,然后立刻威胁我回大殷。”别怀疑,他绝对干得出来这种事,别见赵申屠是皇帝,但其实为达目的,他是可以不择手段的。
唯有司卿他有所顾忌不能动手,这是巫殿的天巫,并不是他可以随意拿捏的对象。如果司卿还是大巫,他说不定还考虑一下,司卿既然已经是天巫了,即便是赵申屠,也是不能随便动他。
“无莺。”
叶无莺在那浓郁的花香里,被司卿轻轻吻住。
他的唇齿之间,还带着淡淡的酒香,有些醉人,有些令他意乱神迷。
叶无莺很清楚,司卿大概是这世上最知道该如何挑起他那方面感觉的人,哪怕他的手只是轻轻放在他的肩上,只是一个吻,就足以让他丧失所有的自制力。
那是来自灵魂深处对眼前这个人的渴望。
这也是叶无莺从一开始就格外抵触司卿的原因,正因为司卿将自己变得不像自己,才会让他维持长久的憎恨。可即便在重生之前,叶无莺最恨他的那些时光里,他们还维持着藕断丝连的关系,不管怎么说,叶无莺那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可恨的是因为司卿的缘故并不能忍受其他人的触碰,于是,他们偶尔还是会睡上一觉,早晨起来各走各的,连话都不会说一句。
这种微妙的关系一直持续到那时的叶无莺死亡。
刚重生的时候,叶无莺也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摆脱了司卿,包括幼时的见面,他也是心如止水,根本不被司卿影响,他以为已经没事了。可是,当少年时再见,当他熟悉的青春期情潮又来困扰,他才发现没有那么简单。
大概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们的身体更加契合?
叶无莺苦笑,发现自己并没有比较的余地。
但司卿确实很清楚怎样让自己彻底沉沦在这种情潮里,当然,叶无莺也很清楚怎样让司卿失去一向令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
叶无莺已经十九岁了,生日早已过去,整整十九周岁,司卿要比他大上两岁,从很久前,他们一路相伴走来,很清楚对方没有其他情人,不管心理又或灵魂对这种感觉有多么熟悉,身体却仍然很青涩。
这种青涩就愈加显得迷人。
月光温柔,玫瑰花的香气丝丝缕缕,缠绵悱恻。
叶无莺没有抗拒这种渴望,他只是平静的,任由自己的心神被感官掌控,睁大了眼睛,看着这间古堡主卧漂亮的穹顶,感觉司卿柔滑的长发落了下来,扫过他的肩头。
食髓知味。
大抵就是这种意思,他们的灵魂和思想都记得那种感觉,于是就愈加无法拒绝。
在那座黑暗的巫殿里,有叶无莺最不想触碰的回忆,也有那些最堕落靡艳的岁月,再之后,爱恨交缠,又藕断丝连,他们的关系复杂到让叶无莺自己都迷惑,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去描绘。
真正打开了那个匣子,很多记忆就如同流水一般涌出来。
比如他深恨司卿的时候,后来莫名其妙又上了床,让他恨得差点就要了司卿的命,他那时身体还是不好,后来躺在床上好几个月才养好了身体。然而,仍然没能断得了那种关系。
记忆中,略带嘲讽的眼神,和眼睛深处藏着隐约疯狂的那个人和现在这个眼瞳深深温柔如水的司卿重合起来,让叶无莺一时间有些迷惑。
身体有一瞬的钝痛,熟悉而又让他心脏紧缩,仿佛连灵魂都有些痛起来。
明明想着这辈子要离这个人远远的,他是个疯子,而叶无莺不想再落入上辈子那种无力的境地,就好似被一个人掌控。
然而现在想着,不仅仅是他掌控着自己,明明自己也掌控着他。
对于叶无莺而言,司卿是戒不掉的毒瘾,换做司卿看来,叶无莺之于他,却也是差不多的意义。
一旦沾染,不管几辈子都无法摆脱。
重来一次,叶无莺原本觉得并不会再有什么新鲜感,他们彼此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包括身体的线条和肌肤相亲时候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