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瑾维见她撅着嘴巴,就知道她不会承认。他跟她说,“今天去外面吃早餐如何?”
何凌宵用手指揉揉头,“我没胃口。”
“昨晚喝了酒伤了胃。不过早饭可是要吃的,随便吃点什么都行。”他不容反驳,开门绅士的立在门口等着她出去。
何凌宵乖乖跟着他一前一后出了门。
周五,何凌宵要去少管所看何千帆,杨瑾维本来准备跟她一起去的,后来因为公司的事情耽搁了。他让连彬带人跟着去,何凌宵拒绝了。
c市的少管所离市区并不算远,有一班直达班车。何凌宵买了一些生活用品,还带了一些现金。听说里面也可以买东西什么的,方便何千帆使用。
以前听人说到少管所跟监狱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总以为这里不是深牢大狱,环境相对宽松,不会给人太压抑的感觉。因为羁押的罪犯都是未成年人,所以也没有那样苛刻。可是当何凌霄走进监狱的大门,看到荷枪实弹的武警,足以隔绝视线的高墙,高墙上方锈迹斑斑的铁丝电网,高墙上的长明灯,还有几只牵在武警手中体型庞大的警犬,森冷的感觉登时扑面而来,渗透她每一个毛孔,让她忍不住瑟缩。
一群不知名的鸟呼啦啦从高墙上方的天空划过,一方是自由,一方是囚禁。
身在高墙内的这些人,每天是以怎样的心情去度过每一天的。他们会后悔吗?会不会如同困兽一样悲鸣。被剥夺自由的现实,束手束脚的没有尊严的生活,有没有反思自己过去的错误。
凌霄办好手续,别人带进一间会客室里,她在空荡荡会见室里等了大约十分钟,才见到何千帆。何千帆在门口站了一下,他穿着监狱的蓝色衣服,在管教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何凌宵一下子站了起来,眼睛湿润,却是笑着的。隔着一层玻璃,那边的何千帆也是红了眼眶,他瘦了很多,皮肤也是黑黑的。凌霄甚至能看到他下巴上的才长出来的青色胡须。
不知不觉间何千帆已经长大了。
何千帆在何凌宵的对面坐好,她们之间隔着一道有机玻璃,一时之间竟是相顾无言。何凌宵看着他囚服上印着“x监狱”的字样,心里涌起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她始终都还记得那个穿着白色球服笑的酷酷,在球场上带动球挥洒一身汗水的男孩子。
她曾经也想过他有一天变成一个肩膀宽阔的男子,也记得他说等他长大了就照顾她和妈妈的话。从来没有想过他有一天会身陷囫囵。
何凌宵牢牢地抓住听筒,何千帆在那端叫了一声姐姐。
何凌宵点点头,好半响才吐出话来,“你在里面好不好,有没有人欺负你?在里面吃的肯定不好,可是你一定不要挑食,不管合不合胃口都要吃饱一点,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姐姐等你健健康康的出来替我撑起一个家呢!”
何千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用衣袖在脸上擦一下,呼吸困难,“好,我答应你。”
“我给你买了衣服和一些吃的,天气渐渐地冷了,你要注意不要感冒。”
“我知道,姐姐倒是你……”何千帆说不下去,他显然是想到何凌宵也是孤身一人在外。
时间有限,姐弟俩讲了些话,眼睛也是一错不错的不离开对方。
“下个月你就要去监狱服刑,到时候姐姐再去那里看你。这个月暂时不会过来。”离开的时候何凌宵说。自始至终她都没提到其他人,包括他之前惦念的朱思思。或许是他在监狱里有时间就想透了很多事情。
是的何千帆在监狱接受教育的时候,他会想自己以前到底错在哪了,那些行为是做错了,那些是自己的习惯使然,又有哪些是受到外界影响。最后他慢慢的想通了一些事情。
他说,“姐姐对不起!”
对不起那些难过的时间让你一个人承受,他才是最该受到惩罚的那个。
何凌宵一个人走出监狱大门,回头望着深灰色的高墙,身后紧紧关闭的大门。好一会儿她才抬脚离开,所幸这一次见何千帆让她发现何千帆总算是懂事了些,这些都是沉重的疼痛换来的,如果可以她到宁愿他慢慢的学着懂事,也不要这样沉重。
到公司去坐了一会设计处理的呢一些手头上的事情,安排好下周杨瑾维的日程表。晚上何凌宵回去就肚子疼,她知道是月事快要来的征兆,屋子里没有卫生巾,她套上鞋出门去买。
一开始那些疼痛还能忍受,从超市出来后觉得越来越难忍受,小腹处像是刀子在剐蹭,一刀一刀搅得她行动都有点艰难。
☆、第一百九十三章 联姻
超市就在公寓对面,只是为了彰显尊贵杨瑾维的公寓不同于其他比较普通的住宅楼,他的公寓在小区最里面的位置,平时开车倒不觉得,只是走路的话就说一段不短的路程。何凌宵好不容易过了马路,眼看着还剩下十来分钟的路程。
一阵腹痛袭来,她都迈不开腿。只好站在马路牙子边上装着歇气而等着疼痛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她听到一个声音在叫她,声音是在自己背后位置,她闭着眼睛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可是那个人不依不饶的又叫了一次。然后她蓦地睁开眼转头看去。
距离自己身后一步距离温立涛站在那里,小心翼翼,略显局促的看着她。
她没有说话。
“霄霄,你不要不待见我,起码在这最后一次,看在我最后一次来找……找你的份上,请你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他的眼神悲凉,神情凄苦沮丧。连话都说的似有千斤重一样。——哪里还有温立涛的过去的影子,这个小心翼翼到神情都卑微的男人已经不再是她的竹马初恋,不再是她曾经想要一心托付的男子。
是什么让曾经的爱人改变了模样?是什么让我们改变了初心?有谁还记得曾经的海誓山盟,有谁还记得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间、变迁不过是我们用来搪塞的借口,其实我们都知道,知道是什么让你改变了初衷,是什么让你变了模样。——那是勇气,因为走着走着我们就没有相守下去的勇气。
“我就是来看看你而已,以后你知道的,我以后不会再来了。下周一我就要结婚……”
“不……温立涛,我不知道,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这还有什么意义?我也不会送你礼物也不会跟你说恭喜之类的。不是我说了就不痛快,是我觉得你根本不需要。”何凌宵淡淡的说,她觉得自己的脚快要支持不住自己的身体。只是她不能让他看到她的脆弱,不能让他知道此刻她很难受,尽管是身体上的难受。她不想他误解自己对他还存有幻想。
温立涛张口结舌,半响才找到自己的声音,“霄霄,我知道温立涛现在就是一个罪人,我要去赎罪,赎我对另外一个女人犯下的罪,可是我对你犯下的罪过,什么时候才能偿还你?我想你肯定嫌弃温立涛很脏对不对?……我明明知道你以后没有我会过的很好,他……你总有一天会找到一个更加爱你是人,也会忘记我这个曾经爱你的人。明天……明天以后我就不会在这样来见你,因为我要做一个好男人,那一定是你希望看到的。”
他是在专门来她说他要结婚了吗?有必要么?
她脑子里一下想起来一个事情来,今天下午的时候办公室里就有人在传“温氏与瑞通缔结连理”这样的新闻,她还听到有人在洗手间偷偷议论,那其中也不乏她的流言。
结婚好啊,他欠了何韵,那就该偿还不是?就好像监狱里的弟弟欠人命也该去接受制裁。
何凌宵没有说话,她很想用手捂着肚子,很想走开,可是她现在肚子疼的根本没有力气去说跟决绝的话,也没有力气迈着大步逃开。“温立涛你走吧!”
她的身上已经开始出汗,额头上也是大滴大滴的汗水往下落,划过睫毛滴到地上。疼痛让她呼吸也变得格外缓慢。
“霄霄你……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温立涛向前走了一大步,他发现的不对劲。手臂已经先于思想牢牢地拽着何凌宵的手臂,等他看清楚何凌宵手上拎着的袋子,终于知道了,“我送你回去!”
何凌宵死死地咬着唇,挣扎开他的手,好在他并没有用力,所以很容易就挣开了,“你走!”
只有他走了,她才有力气回去。
“霄霄你这样难受,我不放心!”温立涛固执的站着,想伸手过去,却又怕她再次强硬的拒绝。“让我送你回去好不好,以后我再也不做这样的事情。”
何凌宵心里其实真的没有那么那么难过,事情已经过去很长时间,加上她刻意的遗忘,她对他已经可以做到很平静。然后她缓过一阵痛以后,看着他,坚定不移的一字一顿用他能听得懂的速度说,“温立涛我从来不是你的责任,你从来不是我的责任,过去不是现在更不是,所以不要来打扰我。”
她在温立涛眼里看到深深地惊痛,她不管过去他跟何韵之间发生了什么,是不是跟何韵说的那样他是被人设计陷害。但是已经晚了!
莎士比亚说过: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也有远走的一天。再美的梦,也有苏醒的一天。
那么温立涛就是自己曾经拥有过最好的东西,最深的记忆,最爱的人,最美的梦……梦醒了,她要重新走下去。以后也许会有更美的风景,更好的东西,更值得回忆的事情,更值得爱的人。但是也许再也不会有这些。可是今天的决定她不会后悔,从她下定决心拒绝温立涛的那天开始,她的心已经生出向往。
过去沉醉过,享受过,安然过,魂碎过、梦销过、肠断过……人不沉迷过去,不害怕未知,这样才能活的更好。
“霄霄,我知道……但是你难道就不能把我当成朋友那样信任?如果你连这个都要拒绝我的话,我真的不知道以后还能怎样过!你曾经就是我的命……”他眼眶红红的,在路灯苍白的光线下直看得人触目惊心。
“温立涛不是我小气,我只是不需要,那些”做朋友“扯淡的说法用在我们中间不合适。”何凌宵顿了顿,艰难的说,“还有一句话我必须对你说,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句话,‘男人除了生命以外,还有尊严和胸怀很重要。’我不希望你把自己的生命当做儿戏,生命是父母赋予,你没有权利作践自己。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放弃的尊严做的事情根本不再适合一个即将为人父为人夫的男人。你就当何凌宵只是离开你会过的更好,你不能给她更好的生活,她只是去走她最想走的路,过她自己想要是人生!”
温立涛不走,何凌宵深深地呼吸几口,憋着一口气抬脚往小区的大门走。她一只手死死地拽着袋子,一只手紧紧地拽成拳头告诉自己不能够出一点问题,她以后也会走的很好,就当是最后给温立涛一点安慰吧,让他少一点愧疚也好。她从来都不要当他的责任,从前就不是,以后更不是。
c市的秋天夜晚凉风瑟瑟,扛不住秋凉的树叶已经开始变黄往下掉。在空中打着旋,像是一只只前仆后继的蝶。
这一晚何凌宵又梦到了那个何家的那个荷塘,梦到了那个让她荡很高的秋千,梦到了七彩的彩虹糖,还梦到了爷爷一笑起来就眯上的眼睛。爷爷慈祥的说,“凌霄,你是好样的!”
是的,她是好样的!
周一早上,这是寻常的一天,对于很多人来说又是平凡的一天。跟以往的每个周一没什么区别,刚刚度过双休假期的上班族们没来得及收敛起周末闲暇带来的惬意,又要重新奔赴到工作中去。
这样平凡的一天里,发生了一件令市民津津乐道的事情——温氏少东跟何家瑞通的千金缔结良缘,喜迎新婚。
一大早各大纸媒跟各个视频网络就开始对此事进行报道,包括凌云山庄的现场布置,到花车队伍的盛大,到到场宾客的名单,另外不免说到新人各自的经历以及恋爱史。
甚至在恋爱史上大做文章,说着浓墨重彩的一部分是两人相恋过程。还有两人同学两人在国外就已经认识并恋爱。
何凌宵在早餐店排队买早餐的时候,正好新闻播出了一段新闻是关于两大企业联姻的。一时间店里其他的人都在看那段新闻,然后嘤嘤嗡嗡的议论开了,褒贬不一。何凌宵也懒得听。
在经过一个广场的时候,硕大电子屏幕上面也是关于这场婚礼。公司的电梯里也有女人在窃窃嘈嘈议论。何凌宵站在电梯最里面,听到有人在说着她的名字。
a女说,“何家大女儿何凌宵之前不是跟温氏公子是一对吗,怎么又变成了同父异母的妹妹了?”
b女嗤笑,“谁知道,这豪门的事情可真够乱。”
c女八卦道,“不过何凌宵早就失势,被何家赶出来,之前还因为不服在她爸的婚礼上大闹一场。那可精彩了!”
a女好奇极了,“那个现在嫁到温氏的何家女儿是不是做了第三者,母女俩做第三者做出瘾头了,母亲撬了人家丈夫,女儿撬了同父异母姐姐的结婚对象。有意思!”
b女笑,“原配一般都斗不过外头的小三,事实证明嫁得好不如做得好!”
c女白了b女一眼,拿着手机读道,“刚刚新出一条新闻,温氏在婚礼现场在举行婚礼前有个记者招待会。有记者在去年拍到温氏少东跟何家长女一起出现在医院里的照片。温氏发言人称,温氏少东早在国外读书的时候就跟何家长女分手,那一次不过是尽朋友之义。新闻还说准新娘当第三者的舆论已经被压到最小,甚至成为极为不可信的舆论……”
这次换成a女不屑,“什么招待会,不过是他们有一个宣传的手段而已,而且发言都是官方的。谁不知道那些套路。明星出轨开记者招待会是要洗清罪名,温氏在这样重要的场合开记者招待会是要替准新娘沉冤昭雪,还是欲盖弥彰……谁知道呢!”
电梯到了四十三层的时候那几个聒噪的女人终于下去了,电梯空出一大截。冷不防何凌宵身边一个人叫了她一声何秘书。把神游太虚的何凌宵给拽回来。
何凌宵一转脸就看到一张笑眯眯的精致脸蛋。在中北大家都叫她何秘书。虽然知道她有双重职位。
笑眯眯的女士说,“何秘书该不会在意刚刚她们几个碎嘴说的吧?”
何凌宵分辨不出对方的语气跟神情里带了几分关心跟怜悯,跟分不清是真心还是假意。她很清楚的是她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刚刚她们说了些什么,一开始她听到一部分,后来自动自觉的就忽略掉了。
她露出抱歉的神色来,“怎么了,郑主管?有什么事情吗?”
这个财务的郑姓主管尴尬的笑容留在脸上,脸跟一张缤纷的调色盘一样。刚刚那几个没眼色的家伙没有看到何凌宵在电梯里说得热闹。她后面做出的举动又好像是自讨没趣了,因为顾及到何凌宵现在是boss大人比较信任的首席秘书,所以她才想要安慰安慰何凌宵。谁知道人家压根不领情。心里冷哼一声,木木的说,“没有就是看你心不在焉的,以为你有些不舒服。”
郑姓主管想:你会打太极,难道我就不会?
何凌宵也一本正经的说,“谢谢郑主管关心,没有不舒服,只是在回忆杨先生今天的日程安排。你知道的杨先生可不允许工作上有半分瑕疵。”
她可没有对此人抱太大的希望,才到中北上任的时候,好些人等着看她的笑话,这其中就有面前这一位。所以人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一说到杨瑾维,郑主管自动闭上了嘴巴,她自然知道boss大人在工作上要求甚为严厉,对下属丝毫不纵容。就在上周五她提供的一个数据因为一个小数点被杨瑾维骂的狗血淋头。那个小数点的错误是因为她渎职,把工作交给还未上手的新人,这才铸成错误。
这个上午何凌宵一直在忙着手头上的事情,早上有例会,她要在杨瑾维身边做会议纪要,分发资料。会议结束又要处理一些日常,忙到中午的时候,杨瑾维从他办公室出来,路过何凌宵的办公桌边就叫她一起去吃饭。
在下电梯的时候,杨瑾维说,“今天一起吃。顺便谈点事。”
“好。”她只是平淡的回答。
☆、第一百九十四章 醉土豪
何凌宵也不想自己中午的时间被占用,不是说吃饭时间谈工作影响食欲跟消化吗?可……他们之间根本没有条件谈。
不同于中南,中北的餐厅是员工餐厅跟公司高层餐厅是分开的。所以杨瑾维叫何凌宵一般都是去的公司高层餐厅。
他们经常在一起吃饭,有时候会坐在一桌上,偶尔会有杨家两兄弟跟杨云翰。好在私底下他们处的并不是很好,甚至还有些糟糕,但是在中北股东跟员工面前他们一直是那种相辅相成齐头并进之势。
所以在饭桌上都是聊的一些公事。杨云翰从来不拿正眼瞧何凌宵,其实也没有针对她,只是好像当旁边没有这样一个人一样。而杨瑾维却不忘时时把何凌宵叫在一处,以工作上的事情为由头。这样何凌宵不得不顶着压力,尽量以隔岸观火的姿态看他们这群高手间谈笑晏晏掩饰下的波涛汹涌。
她跟着杨瑾维去餐厅,好几高层碰到杨瑾维都站起来打招呼。何凌宵扫了一眼并没有杨家另外三父子在。而杨瑾维一如既往的直接坐到他经常坐着的位置坐下来。
忘了说在公司里,何凌宵就是那只围绕在杨瑾维身边转悠的小蜜蜂,勤劳的小蜜蜂不仅仅要泡咖啡,要会分析问题,会安排好日程,会做会议纪要,会把每一季他惯穿大牌的新品图册过滤一遍然后在放到他桌上,像是现在这样还要伺候杨瑾维的的午饭。
所以她跟他一起吃饭的话,都是她这个秘书去打饭菜,她这是要清楚他的口味为前提的。例如杨瑾维不嗜辣,不耐烦葱姜多的食物。等何凌宵先弄好了杨瑾维的饭菜,给他端到手边,拆开筷子递到他手上。剩下的就是去打自己的饭菜,唯一得到的优惠就是这里食堂的菜品比普通员工食堂的菜品要好一些。
她选择了一盘蔬菜沙拉,一小勺子酱汁浇米饭。托着盘子转过身就看到自己身后立着的杨启林。
杨启林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一双桃花眼潋滟着黑沉沉的情绪。不得不承认杨家几兄弟都有一张好皮囊,这还得多亏他们家花到满世界脚印子的老爹强大的基因。